深入库区解难题 服务群众促和谐
洪江市法院在原托口巡回法庭的基础上面对辖区范围广、人口稀、农村群众文化素质不高、诉讼能力较差的实际,成立了驻托口新集镇的托口法庭,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畅通群众诉讼的绿色通道措施,如开通了立案咨询热线电话,实行了诉讼向导制度,制作了举证须知、应诉须知等,收到了良好效果。从规范接转电话用语、规范来访群众接待用语等入手,通过建章立制来明确立案工作职责,规范和约束立案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从人民群众申诉信访环节抓起,认真做好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工作,对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实行限时回复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通过巡回流动办案等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对当事人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申请执行等诉讼行为进行指导,让群众能够正确、及时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方便边远山区群众诉讼;通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减免缓诉讼费,及时为贫弱当事人提供法律救济,保护弱者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关怀。
近年来,洪江市法院切实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人为本,深入基层,把法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做到哪里有群众的需要巡回法庭就开到哪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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