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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检察院“三个强化”力促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出实效
时间:2015-10-15 15:41:52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鹤城区检察院“三个强化”力促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出实效

陈菲菲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鹤城区检察院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办案实践为基础,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一、强化学习,转变理念。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学习活动,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开办检察文化学校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组织干警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和《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工作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并紧密结合鹤城刑事案件办案量大的形势,开授证据法、执法状况考评专题课程,引导检察干警深入领会规范司法行为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摸底,找准问题。对照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内容,认真梳理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一是查案件。对近两年办理的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案件、不立案不抗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案件评查小组四级评查,共评查案件121件,以程序和实体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案件办理中是否存在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事实证据认定错误等违法违规办案问题。二是查作风。实行院领导值周、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督查、检务督查部门重点督办、相关单位走访四位一体方式开展执法作风评查,查看干警接待来人来访情况、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情况、与当事人交往情况,重点排查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接受请吃,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问题。三是查机制。认真学习省、市院执法状况考评要求,以稳步推行办案责任制为目标,以奖惩加责任,以责任促规范,以规范保公正,制定了执法状况考评奖惩办法,规定了考评范围、考评方式、考评程序、责任追究等实施细则,严格追究错案责任。

三、强化导向,边查边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提高工作成效。一是切实加强办案安全。针对排查出的办案安全意识不强,程序意识淡薄等问题,实行办案区、办公区、接待区分离,严格规范讯问、询问程序,包括普通刑事案件在内的所有在办案件嫌疑人讯问、证人询问均要在办案工作区进行,答复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等办案程序均要在接待区进行,检务督查、法警部门同步介入监督,形成规范有序的办案秩序。二是切实加大积案化解力度。紧紧抓住公诉积案多、办案效率不高的突出问题,开展消化积案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清理案件积压原因,监督公安机关退查补侦程序、协调法院对未羁押案件受案、集中讨论疑难案件等措施,找准问题症结,加快办案进度,7月底之前将所有积案全部处理完毕。三是切实强化执法监督。针对主城区案件量大,干警面对诱惑多等客观情况,在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内、外监督。向社会公布网络、电话、来信、来访四级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公众对检察干警不规范执法行为举报。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建立案件信息通机制,定期走访座谈,了解干警执法作风、执法能力情况。完善执法档案制度,将干警办理案件情况,包括执法成绩、执法过错均记入档案,作为责任追究、提拔使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