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靖州县检察院“四化联动”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时间:2015-10-15 15:40:55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靖州县检察院“四化联动”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谌亚男

近年来,靖州县院围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坚持制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程序化制约、全程化监督的联动,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制度化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内容,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努力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制定承诺清单。领导班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委主体责任5方面要求,立足本人分管工作和部门,在选好用好干部、防止损害群众利益、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查处违纪违法、当好廉洁自律表率等方面作出承诺,签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承诺书》。二是制定责任风险清单。结合排查的各类岗位廉政风险点,党组成员根据各自分管部门的具体情况,在执法办案及“人、财、物”管理环节提出12项风险系数高、容易产生权力寻租、滋生腐败、不廉洁行为的责任风险清单,予以重点预防和监督。三是制定任务措施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对思想情况摸底分析,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履职监管,对廉政纪律作风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防范早纠正,关心干警8小时外生活交友等情况,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项目化推进。引进项目化管理理念,整合优势资源,发挥团队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纵向深入。一是上下联动操作,明确项目实施细则。根据选定的“责任风险清单”,班子成员进一步细化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形成具有极强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和步骤。同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相关任务进行延伸和下移,确保项目落实的每个环节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二是注重工作结合,全面提升项目实效。根据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将党风廉政责任项目融入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的整体工作中,做到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以廉促检、以检推廉,形成整体联动格局。三是重视流程管理,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分管领导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实时监控重点责任项目进展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给予指导督促,党组及时制定规范执法办案、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的有效措施和管理制度,切实解决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有效推动责任落实、保证项目实效。

三、程序化制约。全面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责任督促机制,推进责任制落实过程的程序化和公开化。一是促进公开。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承诺书”在内网公开,自觉接受全院干警监督。二是定期报告。党组成员听取分管部门汇报,并定期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通报项目进展,促进责任落实。三是开展评议。结合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开展重点责任项目落实情况评议,审议项目完成质量和取得的成效,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对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分析,落实整改。

四、全程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聚焦“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纪检监察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推动监督责任落实。一是科学化监督。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党委主体责任5方面内容的监督重点,坚持对集体决议、“三重一大”、干部选拔等过程的全程监督,采取实地抽查、个别访谈等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推进情况的过程监督,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同时加强日常谈话、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等4种谈话制度的运用。二是载体化推动。以检务督察工作为载体,将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融入执法办案专项检务检查和例行检务检查范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执法办案、纪律作风、警车使用、公车私用、窗口接待等的检务督察,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限期整改,保证检察队伍的清正廉洁。三是标准化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每季度末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和全体干警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等实施监督、开展考核、进行评议,从加强监督考核入手,进一步加强全院作风建设,固化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