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国土资源工作调查报告
◆张在云 周亚萍 钟广立
为了更好的了解沅陵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情况,便于县人大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中旬对县国土资源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先后在凉水井镇、北溶乡等乡镇进行了座谈和走访,并分别召开了由乡镇分管领导、国土站和建设站负责人、部分县乡镇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审计等部门意见,听取了部分服务对象的看法,对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通过调查,总的来说,沅陵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土地资源管理有成效。一是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县国土资源局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克服土地宏观调控的影响,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省市县三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益性项目,工业项目及符合供地政策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自2013年以来共报批审查批准用地474.9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47.66公顷,用地预审报批248.16公顷,临时用地79.1272公顷,基本保障了用地需求。二是耕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严格耕地保护,健全耕地保护各项制度。每年与23个乡镇签订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责任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动态巡查、统计、信访及举报制度,建立耕地增减变化台账和动态巡查登记台账。加大开发整理力度。2013年以来,共完成25个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369.6433公顷。三是土地收储工作初具成效。2013年以来,累计收购储备土地77宗、面积2059亩,出让供地237宗地、面积154.9468公顷,土地成交价款10.2333亿元,是前10年之和,为我县财政创收做出了贡献。两年来共受理土地登记发证资料3202件,其国有土地发证2629本,集体土地发证353本,其它220本。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
土地执法监管有起色。着力构建执法监察新机制,大力整治矿产开发秩序,深入开展“双保”行动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3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7件,立案162件,罚款290万元。不仅完成了土地、矿山卫片执法监察和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工作,又通过年底土地督察武汉局的专项督察,实现对县政府的“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积极探索国土资源执法新模式,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及邻县联合办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矿产资源开发有秩序。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承包矿业权以及河道乱挖乱采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2013年以来,共设采矿权26个、探矿权1个,共征收矿权价款164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675万元,并按时完成省市县三级发证矿山企业年检工作。通过整合采矿权,改变矿区环境,整顿矿产秩序,规范开采行为,强化矿山管理,矿产资源得到有序开采。
地质灾害防治有举措。我县是地灾多发地区,共有44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确保地灾点生命财产安全。对全县所有地质灾害点都编制了防灾预案,重点地质灾害点编制了临灾预案,层层签定和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责任落实,近三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沅陵县作为怀化市唯一县级被评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
部门服务形象有提升。通过设立“效能督查室”,每季度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效能告诫”;建设政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推行“一站式办理,全程委托代办”;聘请“行风监督员”,将土地征收、土地出让的决策实施过程公开,接受监督,主动预防职务犯罪等措施,国土机关的形象得到了干群的广泛认可。在调查测评中,满意票为100%。
接受人大监督有诚意。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二是国土开展重大活动邀请人大联系委室领导参加;三是积极配合人大开展视察调研。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土队伍素质不高。由于专业人员少,队伍成员结构复杂等因素影响,导致服务水平不高,群众有怨言。
违法建房居高不下。调查中发现,我县部分地方存在着乱占耕地建房,违反规划建房等现象。如在我县319国道的几个乡镇,仅在基本农田上建房的现象就在公路沿线随处可见。城镇两违建筑现象比较严重。
矿山开采不规范。无证开采、无证运输破坏了生态,群众意见大。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国土队伍建设。一方面引进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另一方面对现有队伍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保护力度。认真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耕地补偿制度,遏制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继续保持耕地总量平衡。要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以土地整治带动山、水、田、路、林、村综合整治。
进一步加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处理。要加强与城建、规划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土地联合执法监察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大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土地执法效果;要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巡查网络,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打击制止一处,不留死角;要尽快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土地监管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追究;要主动作为,下大力气解决土地遗留问题和信访积压案件,净化国土工作环境。
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力度。鉴于我县是全市唯一的省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因此,对地质灾害防治建议人、财、物三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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