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改善民生 行使监督职权
沅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以来,沅陵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突出关注民生,切实改善民生,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工作监督,确保惠及民生
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监督形式,努力提升监督工作层次和水平,坚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主要目标开展监督工作。常委会在听取县人民政府专题报告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批准沅陵县2010年本级财政预算明细方案的决议》,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本级财政预算明细方案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确保重点、关注民生、统筹兼顾,符合预算法的要求。2010年,我县国内生产总值达94.8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7.6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72亿元。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常委会督促民生投入同步增加,让发展成果惠及民生。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建校项目资金2324万元、公用经费1825万元,免除义教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570万元,补助贫困学生生活费558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助学金78万元。社会保障更加有力。企事业养老保险、就业、低保、优抚等配套资金均按政策足额预算,拨付各类社保、民政、卫生资金40450万元,为3.5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低保救助金3485万元,城市低保人数稳定在1.6万人左右,月人均补助提高到105.3元;农村低保大幅扩面,保障人数增加至1.8万人,月人均补助标准提升至45元,为4203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供养金420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382户。筹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6598万元,参合率提高到92%。投入1010万元,支持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渔民解困工程,筹集资金171万元,帮助62户渔民上岸定居,对47户渔民房屋进行维修。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全年发放各类惠农补贴32大项1.17亿元。特别是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累计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500万元,19.3万人次农村居民直接受益。新增融资8496万元,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及附属一期工程、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展顺利,污水处理厂基本完工。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800万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4800万元,新开茶园和油茶基地,壮大茶叶、油茶等农业优势产业,投入4499万元,用于病险水库加固和山塘清淤扩容;投入648万元,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和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二酉大桥等在建重点工程,常委会作出了批准《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追加财政专项支出的议案》的决议,追加专项支出2500万元。
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渴求公平正义、社会和谐。县人大常委会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平正义也是民生的题中之义,为此,常委会努力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器,社会公平正义守护神以及社会矛盾“化解员”作用,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一是加大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2010年,配合省人大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执法检查,协助市人大开展了《环境保护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档案法》的执法检查,审议了县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使执法检查的力度与效果达到了有机统一,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督促解决了经济发展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常委会组织代表通过实地视察看守所、公安大巡防工作、基层司法所工作,专题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实行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和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有重点地开展旁听和评议法院庭审等活动,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突出重点案件督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县人大常委会把解决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明溪口镇袁耳坪村李某等6户因明溪口九校失火导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06年经法院判决,责成明溪口九校赔偿6户21人经济损失97275元,因学校无能力执行,该案一拖就是5年,21口人因无家可归过着流浪生活,多次到省人大、省政法委、省高院上访,县人大常委会接到该案后,牵头召开了有县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席会议,促成该案妥善解决,97275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三是做好信访接待,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一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2件,160人次,其中控诉8件,申诉20件,申请执行8件,其它36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10年3月,怀运集团沅陵客运分公司来县人大反映了该公司三台客车在长常高速公路岳麓收费站遭歹徒打、砸、抢的恶性案件,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以县人大常委会的名致函长沙市岳麓区人大常委会,商请该会责成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与岳麓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使怀运集团沅陵客运分公司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确保了该公司的合法利益。今年,地处城南的沅陵镇老鸦溪村村民和沅陵四中教职工由于出行不便,且交通费用较高,强烈要求开通公交车,由于客观上存在一定难度,迟迟得不到解决,致使村民
寓监督于支持,寻求改善途径
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寻求监督与支持的结合点,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努力增强监督支持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县委安排,常委会积极融入、参与借母溪的旅游开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贸小区建设、茶叶开发、城南开发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推行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产业大户,为产业大户做好指导服务,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交通建设步伐,助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大常委会牵头开展了沅陵县“十二五”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调研工作,为构建沅陵便捷的交通网络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带领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前往永顺县就连通沅永公路的相关事宜进行衔接和考察,两县就共同推进永顺县王村至沅陵县凤滩公路(即王凤公路)规划建设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了共识,签订了共建王凤公路备忘录,建立了由两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的沟通协调机制,并促成了两县王凤公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班子的组建。8月份,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带领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前往辰溪县、溆浦县联系修建张家界-沅陵-辰溪火马冲高速公路事宜,由沅陵、辰溪、溆浦三县的十一名省人大代表联名形成了《关于提请规划修建张家界-沅陵-辰溪火马冲高速公路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牵头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专程赴省人大常委会、省发改委、省交通厅汇报,并就相关情况给徐守盛省长递交了汇报信。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表示将积极支持此项工作,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尽快予以答复。常委会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开展工作监督。听取了沅陵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通报;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居工程建设和廉租房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继续开展以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民族事业发展为重点的“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持之以恒开展城市创建,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省文明县城,大力推进城市化,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003年的6.5平方公里扩展到10平方公里,城区及城郊人口达到13.5万人,城镇化率由21%提升至33.96%,县城的硬件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绿化覆盖率达34%,人均公用绿地面积7平方米,县城的“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了巩固创建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努力构建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起草城市管理办法,通过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起草完成了《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反复修改,使得《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草案)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得以顺利通过,为城市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提供了依据,让人民群众在创建中得到实惠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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