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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五强溪沅陵库区移民更多的关爱
时间:2015-09-18 17:54:37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给五强溪沅陵库区移民更多的关爱

--­­­-对五强溪沅陵库区移民现状的调查

 

五强溪水电站位于沅水干流下游河段沅陵县五强溪镇杨武庙,上距沅陵县城73公里,下离常德市130公里,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航运效益的大型水电站。水库控制流域面积8.38万平方公里,正常蓄水位108,总库容29.9亿立方米,水库淹没涉及沅陵、泸溪、辰溪三县,沅陵是淹没重点县,淹没涉及县城和22个乡镇144个行政村698个村民小组,三个国有农、渔场,86家工矿企业,128所学校,17家乡镇卫生院以及一大批专业项目设施,淹没耕地4.27万亩,淹没房屋212.01万平方米,随迁房屋12.64万平方米,移民现状人口14.66万人,其中农村移民9.86万人。

1994年底,五强溪电站关闸蓄水发电。十几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移民群众的共同努力,移民的居住条件、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据调查统计,沅陵库区移民人均拥有住房27.1平方米,比全县人均数多2.1平方米。库区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全县库区通机耕道的村民小组有362个,占库区总组数的52.7%,通电户数2.15万户,占农村移民总户数的99%,通水户数1.62万户,占75%,通有线电视户数1.44万户,占66%,安装程控电话户数2215户,占10%。但是,由于耕地偏少,人均收入仍然较低。2007年,沅陵库区移民人均纯收入1075元,比全县人均纯收入1595元少520元,移民群众大多生活困苦,吃着补贴粮,用着高价电,走着泥泞路,喝着不安全水,孩子上学难,老人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困扰着移民家庭。

一、沅陵库区移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库区建设和开发取得较大成效,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然很多,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究其原因,既有自然条件差、自然灾害严重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又有前期补偿标准低,后期扶持投入少等主观因素影响,归根结底,可以说是移民现行补偿政策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互矛盾的结果,集中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前期补偿标准低,遗留问题多。五强溪水库建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移民补偿属于政府行为,遗留问题很多。具体来讲补偿标准偏低,人均仅1.3万元,补偿项目不全遗漏项目不少。

2.自然资源匮乏,环境容量超载。沅陵县人多地少,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受五强溪水库淹没影响后,土地资源匮乏矛盾更加突出。库区移民人均耕地仅0.42亩,其中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有190个组2.62万人,人均耕地0.1亩以下的有89个村民小组1.24万人,而且库区现有稻田大多数为天水田、冷浸田,旱涝无收。无田少地移民仅靠每月17元的粮食补贴维持生活。目前,沅陵库区尚有人均纯收入650元以下的特困移民30151.16万人,占全县绝对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

3.基础设施落后,生存环境恶劣。五强溪库区主要采取就近后靠的移民安置方式。后靠安置区山高坡陡,偏僻险峻,改善基础设施投入很大,加之自然灾害毁坏严重,整个库区基础设施仍然相当落后。沅陵库区还有50个行政村4万多人不通公路;120个组因水源太远,投资过大,无法解决人畜饮水工程,还有300个组的饮水设施因水灾毁坏和年久失修及水源不足等原因仍不同程度存在饮水困难;有10544126人未稳定解决通电问题;还有161.36万米库区两岸农田出现严重塌岸,危及稻田4000多亩,已塌没稻田300多亩,有山体滑坡险段20多处。

4.诱发性灾害频繁,因灾返贫严重。由于水库蓄水,对局部地区的气候、地质产生一定影响,库区滑坡塌岸和洪涝灾害十分严重。1995年至200713年间有10年遭受洪涝灾害和滑坡塌岸灾害,冲毁、倒塌房屋11.19万平方米,损坏房屋60.04万平方米,毁坏耕地1万多亩、果药茶2万多亩,冲毁网箱养鱼2.17万口,基础设施反复遭灾受损。特别是19967,五强溪水库沅陵县城水位达到114.77,超过警戒水位5.52,持续淹没7,大片房屋浸泡在洪水中,惨不忍睹,被淹房屋外墙上至今还清晰可见水淹的残迹。一难未平,一灾又起, 20046月突如其来的山洪暴发,沅陵县北溶乡移民集镇发生大小山体滑坡28处,7人死亡,集镇废弃不能住人, 2152人无家可归需搬离集镇重新安置。频繁的自然灾害,使库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速度赶不上自然灾害破坏的速度,每遇灾年都有近万移民返贫。库区人民为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做出了巨大牺牲,至今生活困苦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与电站业主利益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移民群众有怨言,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电站职工住天堂,库区百姓在遭殃,罕见洪涝年年有,今生奔小康无望。库区人民不仅经受着洪涝灾害的打击,还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自1987年以来,五强溪沅陵库区有26人在移民搬迁建设中罹难,电站蓄水发电后,有23人在山体滑坡灾害中死亡,有53人在交通事故中丧身于五强溪水库,全县共有102人为五强溪电站建设献出了生命。

5.各种矛盾交织,不稳定因素增多。由于库区移民的很多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各种新旧矛盾交织,年深日久,积重难返,导致不稳定因素逐年增多。一是一些具体问题尖锐突出。比如有4000多名带资进厂的移民绝大部分下岗回乡要求重新安置,专业渔民2800多人因水库水体加宽加深难以捕鱼为生,北溶乡朱红溪、深溪口乡卢家湾、盘古乡安龙头等20多处滑坡险段以及五强溪水库坝下安全隐患严重等。这些问题导致成百上千的移民群众上访县政府,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二是移民实施规划与实际操作的矛盾日显突出。五强溪水库移民实施规划编制于计划经济时期,对各种税费没有计列,在实施各项移民工程和生产开发中,水利、建设、国土、林业等部门各自依据有关法律,向移民部门征收各种税费,因为缴不起税费,移民管理部门经常被送上法庭被告席。三是现阶段移民与非移民的生活差距和矛盾进一步加剧。随着中央关注民生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取消了农业税,对种粮实行直补,粮价不断上涨,林业各方面扶持和补贴,所有这些优惠政策,对于无田无土无山的“三无”移民来说不能享受,造成心理严重失衡。

二、几点建议和要求

为了库区安稳,关注民生,让移民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对加强和改进库区移民工作提出以下建议和要求。

(一)落实沅陵库区农村非农户口移民的后期扶持。沅陵县根据湘政办函[1992]272号文件有关精神,对居住在农村的部分移民群众以农转非的形式进行移民安置。经调查核实,共有农村非农户口移民14781人,涉及16个乡镇109个行政村394个村民小组6456个家庭。这批人实际上居住在农村,继续经营淹没后剩余的生产资料,户口登记在当地村组,仅仅是户口性质发生改变,本质上与农民没有区别,绝大部分没有享受过国家非农户口优惠待遇,生产生活十分困难。目前,沅陵库区的农村非农户口移民问题已成为影响全面兑现移民后扶政策的最大障碍和维护库区稳定的巨大隐患。这14871名非农移民由于政策限制未享受后扶直补(每月50元),经常上访,情绪极不稳定。在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修订之际,这批非农户口移民期盼与其他移民享受每月后扶资金50元的同等待遇。

(二)完善基础设施,加大产业支持。

沅陵库区要重点解决交通不便、电费过高、饮水困难等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问题。交通要新建朱红溪至五强溪沿河公路,新修太常酉水和二酉两座大桥,完善库区生活码头、客货码头、乡村大道,保证移民的出行方便;用电要尽快完成农网改造,降低移民生产生活用电价格;饮水要完善饮水设施,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方便。同时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灌溉条件,增强农作物抗旱能力。库区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搞好结构调整,走多业并举和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做大做强库区优势产业。国家要对库区优势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同时,要积极推动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向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等多行业分流,推动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要加大劳务输出力度,不断扩大移民就业和增收的空间。

(三)坚持依法治库,加强库区生态治理。

一要按照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加强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五强溪库区地质灾害因水库建设而引起,水库建设单位必须按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对五强溪库区诱发性地质灾害给予治理。

二要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加强库区水土保持。五强溪水库库区滑坡塌岸直接构成对库区移民有限田土的严重侵蚀和对水库的淤塞。生产建设单位要根据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五强溪库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补报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并对已造成的五强溪库区水土流失防治负责治理,加快对库区房屋、农田滑坡塌岸的防护。

三要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加强库区环境保护。五强溪水库大坝形成后,改变了江水自然流态,减弱了干流水体稀释自净能力。水库建设单位必须投入水库环保专项资金,加强水质检测和治理,确保库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不受污染。

四要依据防洪法,建立健全灾后赔偿、救助机制。五强溪水库为保护下游尾闾地区,多次超过国家批准的防洪设施标准调度,库区人民遭受惨重的超淹损失,事实上发挥了蓄滞洪区的作用。根据防洪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赔偿或者救助。上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解决库区灾后损失的办法和途径,建立灾后赔偿、救助机制,明确赔偿单价、范围、标准,逐步推进抗灾救灾的规范化、法制化,确保政府指令下的超标蓄水、高强度泄洪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影响损失得到合情合理的赔偿或者救助。

(四)加大对沅陵库区的财力支持。

五强溪电站每年为国家提供税收3.7亿元,国家获得巨大效益,而沅陵县每年为解决移民生产生活问题和确保洞庭湖防汛受灾损失过亿元,由于库区因素使该县财政累计减收增支4亿多元。由于沅陵县移民众多,贫困面广,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如果按水电企业增值税的25%所在县分成比例地方所得的70%能够分成给县级财政,五强溪、凤滩和高滩三大电站可为沅陵县财政提供税收4000多万元,但目前该县没有享受这一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