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地方人大职责,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沅陵县人大办 张 华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党和国家这一系列重要执政理念的提出,将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地方人大,作为履行立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的职责权力机关,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地位突出,作用重大。如何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责,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是地方人大需要深入思考和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更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作为一名基层的人大工作者,我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有感触,下面,我仅从地方人大如何更好的发挥自身作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而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人民民主权利的直接体现。农村基层组织是整个社会的基础,只有基层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保证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才能使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真正巩固加强。当前,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党建不断加强,社会治安比较稳定。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已经把“三农”提到重中之重的地位,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我们党又提出了“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这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在经济方面,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压力较大,由土地承包、园林承包、村委会直选,以及婚恋、家庭、债务、宅基地纠纷等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时有发生,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等不安定因素依然存在,这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履行立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的权力机关,地方人大应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放到重要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
二、深入群众,深切体察当前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深入群众就难以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难以倾听到人民群众的真实意见,难以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反映群众的意愿,从而难以站在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出发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地方人大应深切体察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城乡结合部违法建筑的拆除问题、集体经济改制后社会公共服务和管理费用由谁承担问题,以及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变居民面临的系列问题等等,并就此展开调查研究,切实帮助农村基层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建议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每年至少抽出一两个月的时间,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代表和群众之中,直接听取代表和农民朋友的意见和建议。人大机关的各个办事机构可从不同的角度做好基层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和创新意识,始终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密切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地方人大代表们很大一部分来自基层,他们熟悉基层的环境,了解基层情况,最能反映基层民众的意愿,代表基层群众的心声。要切实做好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地方人大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基层代表的沟通联系,鼓励、组织、积极引导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农村方面的代表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一是发挥好代表的议政决策作用。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通过代表反映广大农民的意见和要求,使人大的各项工作有力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发挥好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要组织引导农民代表经常深入选区,走访选民,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汇集群众智慧,反映群众关于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搭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平台。
三是发挥好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要组织动员农民代表积极向群众宣传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热情。
四是切实抓好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代表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影响力。农民代表所提的问题和建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了农民的意愿和心声,需要得到高度的重视并予以切实的解决。一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及时采纳,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切实的解决,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将会降低,个人的影响力也将下降。地方人大要及时收集代表关于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建议、意见,加强跟踪督办力度,推动建议得到办理,问题得到解决。人大代表应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群众意见反馈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办理意见和进程的传达,配合政府部门对相关问题予以妥善处理解决,从而畅通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凝聚民心,形成合力,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广辟渠道,健全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的相关机制
地方人大要充分发挥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应广泛开辟基层民主渠道,保证基层民主的畅通。除了设立“绿色通道”办公室,建立主要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月固定一个时间,作为村民接待日,让主要领导与村民“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地进行交流。通过听取村民反映的有关情况、投诉、合理化建议等,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也可通过开设地方人大主要领导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和手机短信,印制并下发绿色通道直通卡和专用信封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还可实行村民代表大会旁听制度,对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旁听,将村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事关长远的重大决策问题纳入旁听会的议题,充分倾听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还可搭建地方人大与村民的互动交流平台。地方人大主要领导可每季度组织一次“农村基层民主论坛”,在学习交流中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收集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产生活情况,切实保障基层民主渠道的畅通。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等政治制度,积极推广和完善“一事一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村民议事等做法,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村办企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要进一步健全村民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充分利用村民代表大会这个最基层的权利机构,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程序,对与村民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五、注重实效,妥善处理农村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
为确保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重视,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地方人大应制订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保证此项工作贯彻落实。
一是建立专项登记制度。落实专人,对基层群众来电来访来信来邮件逐一进行登记,记录在案。对所有的来电来访来信来邮件情况,由办公室拿出初步解决意见,呈地方人大主要领导批阅后,交有关单位处理办结。
二是建立群众意见建议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办公室根据来信来访难易程度、合法与否、是否属于政策范畴,及时快速进行处理。对能够立办立决的,当即给予办结;对需要调查核实才能办理的,限时处理办结;对不符合政策的,给予详细解释。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有关问题,原则上要求一到两周内办结,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问题,要在两周内作出不能办理决定。做到交必办、办必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三是建立群众意见建议信息反馈制度。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有关问题,承办单位相关责任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办公室,由办公室将情况汇报地方人大主要领导阅处,认为解决了问题的,及时反馈给当事群众,如果是敷衍了事、没有拿出具体处理意见的,及时返回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再次办理,直至真正办理为止。
四是建立重大问题跟踪督办制度。对于涉及司法不公、违规乱纪、行政不作为问题的举报,涉及三名以上群众利益的群体性问题,涉及群众财产在一万元以上的重大问题,以及作为信访件处理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
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效能建设的重头戏来抓,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迎难而上,尽职尽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横向矛盾,要主动化解,搞好协调和配合,绝不能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对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要如实反映,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对承办单位限时不能办结或办理不彻底又不能讲清理由的,对推诿责任的,实行责任追究。
六、加强监督,切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随着“一五”至“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地方各级人大应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监督,督促农村在换届选举和村务公开等方面全方位推行民主,真正实现还权于民,村民自治,让人民群众在法律的规范和政府的引导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全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纳入常委会的监督议程,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听取群众的反映,真实地了解农村的民主状况,特别是要了解农村村务公开项目的公开面和真实度,以及农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落实的程度,以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真正使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在农村得以有效实施,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顺利开展。
总之,在广大基层农村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新的课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地方人大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切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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