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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督查职能 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
时间:2015-12-07 15:35:19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发挥督查职能  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彭际平

   办理效果越来越好,建议质量越来越高,相互推动,相互提高,这是新晃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呈现的新亮点。近年来,县政府把人大建议办理归口县政府督查室管理,督查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参谋服务、督促检查、监督指导等职能作用,严格把好办理程序关,办理质量关,督促检查关,办理时限关,办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归口管理,落实责任
  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是尊重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政府及所属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多年实践,我县建议办理归口政府督查室管理并具体抓落实。对每次县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由县政府督查室将人大代表建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每份建议都附上收文处理箴,逐件写出拟办意见,按单位业务性质和所属关系,指定办理单位,呈送分管县领导审定。之后,召开建议交办会议,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后,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逐一清点造册,做到件件有着落。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督查室协助主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办理工作班子,明确办理工作目标及承办责任人,并为办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过督查室的组织协调,办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得到了全面的夯实。
  二、发挥参谋服务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县政府督查室积极发挥参谋服务职能作用,起草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制度》,并在2005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上讨论通过后以文件下发,给各承办部门提供了办理的依据,使部门在办理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按程序办理。为加强对文件精神的贯彻,县政府督查室还召集了各单位承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各单位承办人员对如何办理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和了解。一是承办单位办公室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收发、登记、承办、催办、审核、落实、总结、归档制度。承办单位办公室接到建议后,进行清点、登记、核对,并呈报单位领导,召开交办会,研究办理工作,明确责任人和承办人。二是建议答复件必须先经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把关,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再复函人大代表。审核把关的内容主要是:能解决的问题是否解决,答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通顺清楚。三是建议提案的答复件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行文,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单位联系电话,主要领导和经办人员姓名及答复时间。四是答复件要及时寄送所提建议的代表。县政府督查室统一印刷《办理建议征求意见表》,由承办单位随答复件寄送提建议的代表,代表将意见反馈县人大联工委,并将反馈意见综合上报领导和通报有关单位。县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应在一个月内认真研究,重新办理答复。
  三、发挥督促检查职能——创新方式,提高效益
  首先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方式上创新。在办理方式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突出现场办理。对一些涉及大的建设项目及资金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邀请主要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从现场、项目、资金准备等方面认真考察、反复推敲,以求达到预期效果。二是突出面商办理。要求承办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理方式,加大同代表的沟通。可召开会议共同商办,可采用电话征询方式,逐一征求建议的意见,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圆满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在代表满意的同时,也得到他们的理解。三是争取满意率100%。在承办单位将承办情况形成初稿送督查室审核时,督查室发现有能够办理而办理不到位的或者答复不规范的,直接打回原单位重办,督查室认为满意了再送给代表。2005年就有两件因为督查室审核不合格,打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也正因为严格要求,去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办理结果满意率达98%。其次,在督查方式上创新。跟踪督办、检查是确保按时完成办理工作和办理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重办率”的重要措施。一是实行专项督办。每年开展大型督办活动不少于2次。对办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办理工作不得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县人民政府对部门工作的目标考核。二是不定期的开展催办督办,下发催办、督办通知书,登门抽查和抽查汇报等形式,全面准确掌握办理情况,确保办理工作按时完成。三是联合督办。邀请人大联工委联合督办,加大力度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注重实效,搞好“回头看”
  2005年,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50件,办复率100%。其中问题已经解决的占65.5%,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占29.3%。因政策不允许或受条件制约暂时不能解决的占5.1%,解决率比2004年提高4个百分点,代表满意率达98%以上。为确保办理工作的长效性、实效性,县政府督查室认真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对已经办结的认真回顾总结,并将办理实效反馈给建议者,对办理中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因政策不允许或受条件制约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虽然办理难度较大,但对指导工作具有一定战略意义,实行继续跟踪督办,与承办单位共同研讨办理对策,按事情的轻重缓急逐步列入计划解决。避免重答复、轻办理、重表态、轻落实的现象,通过“回头看”,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对建议办理的责任心,也增强了代表提好建议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