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尊重代表的法定权力,是尊重国家法律,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执政为民,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我们在政府工作实践中充分尊重代表权力,广泛集中民智民力,促进了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广泛听取代表意见,认真执行人大决议
近几年来,我们对于县人代会作出的每一项决议都非常重视,做到“一个会议定音、一套班子专抓、一种考核落实”。沅陵县城是一座移民城市,搬迁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县城的脏乱差现象十分严重。代表对此意见很大,并在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改善县城人居环境的议案”,大会经审议表决作出了《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的决议》。代表有呼声,大会有决议,政府就应责无旁贷地执行落实。为此,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后,由县长亲自担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2名县处级领导为副组长,47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建了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订了“两年打基础,三年跨入省级卫生城市行列”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时间表,实行倒计时特别管理,确保了创建工作的如期验收达标,县城也因此比过去绿了、亮了、干净了、漂亮了,交出了一份让代表们满意的答卷。又如在推进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我们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依法进行”的原则,在作出乡镇撤并的决定前,都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全县52个乡镇都相继召开了人代会。对于人代会同意撤并的就撤并,不同意的坚决不撤并。正是由于尊重了代表的意愿,符合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内,我们将60个区乡镇顺利地整合为23个乡镇,有效解决了多年来困扰沅陵发展的行政体制障碍问题,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释放出新的活力。
二、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切实改进政府工作
尊重代表的权力,就是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加压阀”,作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器”。一是自觉摆正政府位置。凡是县政府作出的每一项重大决策,事前都要广泛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如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提请审议。如果县人大常委会认为不适宜的,县政府一律暂缓执行,待条件成熟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严格按程序办事。比如在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财政问题上,县政府每年都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明细方案,努力提高财政改革措施的透明度,注重吸纳各方面代表意见,切实加大齐抓共管力度,有效改善了财政体制结构。二是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代表知情知政,是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说,代表对政府工作只有不知,才会不理解;只有不理解,才会不支持。基于此,县政府从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入手,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如在政务公开方式上,改变过去仅依靠沅陵电视台传播政务信息的单一渠道,新建了县政府网站,开通了民情通道和县长电子邮件信箱;创办了《沅陵经济》,免费发行至县直机关、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和人大代表。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大到国家的产业政策,小到政府每个季度的经济工作安排,都十分明确具体。今年,我们还将制订政府工作规则,把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确保政府工作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三是认真接受人大工作评议。对县政府领导来说,不管其位置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要接受工作评议,实行民主测评,由代表说了算。本届以来,县政府已有3名副县长和16位局长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及代表作了述职报告,县审计局还就16位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作了审计报告,接受代表全方位的监督。在监督中,代表共对他们提出整改意见57条。针对这些意见,每名述职对象都表示诚恳接受,并认真制订了整改措施,在法定时间内进行了整改,直到代表满意为止。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人大代表根植于人民群众。代表提出的建议,反映了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尊重代表的权力,就要正确对待和认真办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在办理代表建议方面,县政府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召开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办理。对于县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县政府都要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研究确定2-3个建议作为办理重点。如岩屋潭电站修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由于历史的原因,电站淹没区的移民群众生活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2004年元月,县人大代表杨东平等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建立岩屋潭电站库区补贴基金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在接到县人大常委会的交办意见后,召开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决定将此建议作为当年的重点建议办理。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一名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参加的联合调研组,深入电站库区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我县岩屋潭等小库区粮食供应实行差价直补的规定》,解决了多年来影响库区稳定的根本问题,让库区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二是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办理。改变以往在办理工作中满足于“一般性布置检查”的简单做法,从2004年起,全面推行了办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办理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分成了12个小项、60个细项,实行百分制考核。在交办会上,县政府与有承办任务单位的行政一把手签订《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责任书考核兑现,极大地促进了办理工作。据统计,2004年县政府共收到代表建议77件,这些建议均在法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95%以上,特别是办理A类件比上年提高了近十个百分点。三是坚持领导带头现场办理。我们要求,凡是有承办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要经常关注办理工作,保证足够的办理力量。对于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主要领导要想方设法亲自办理1至2件建议,带头做好办理工作。去年,县政府共交给部门办理的建议涉及19个部门。针对所提建议,有1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到基层,与提建议的代表见了面,进行现场答复和办理。如县教育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在办理廖春雄等代表提出的“加强太常乡中学配套设施建设”建议时,多次下到太常乡中学实地考察,反复研究,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采取了“先改造教学楼,后修食堂、厕所”的分段解决办法,促成了问题的逐步解决。在办理省属重点企业凤滩电厂县人大代表万进同志提出的“加强公路沿线乡镇集市管理”建议时,县工商、交通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并来到该厂与代表见面,商讨解决办法,进而加强了对公路沿线乡镇集市的管理,确保了电厂员工车辆进出畅通。
总的来说,在政府工作中,由于我们很好地尊重了代表的权力,确立了人大代表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的工作也因此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现在,我们的城镇建设日新月异,财政状况日益好转,人民生活日趋安康。今后,县政府将继续贯彻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代表权力,积极支持代表履职,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维护好,努力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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