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四个财政” 惠及民生促进发展
杨程
近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努力打造精细、发展、公共、绩效“四个财政”,2014年完成县级公共财政收入32960万元,较上年增收1570万元,增长5%,为新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营造“发展财政”,激活县域经济后发动力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加强基础建设。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为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龙脑公司、嘉信牛肉等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抓好农产品品牌打造,培植基础财源和骨干财源。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夯实财源基础。
二、构建“精细财政”,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坚持行之有效的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税收进行精细化分析和征管,定期交流财税信息,跟踪收入进度,加强统计分析和形势研判,实地了解税源动态,掌握第一手征管资料,为采取应对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把握收入主动权。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税收监控措施,促进税收及时入库。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及票据使用管理,加大执收力度。全面落实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收入任务落实到征收团队和个人,强化考核和激励措施,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开展税收征收工作,确保应收尽收。
三、打造“公共财政”,改善民生福祉效果显著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14年教育支出2260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5.04%,同比增长11.59%,重点支持5所合格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以及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厕所改扩建等“安学”工程。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拨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资金8680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932.65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77.18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37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6142.62万元、新型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资金2691万元、高龄补贴资金243.8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92.79万元,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发放惠农补贴45项,补贴资金9776万元。完成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112个,财政奖补资金1125.17万元,带动其他资金投入2495.59万元。支持“三创”工作,安排4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高计生服务质量、强化综治维稳阵地建设,促进了“文明卫生、安全有序、和谐幸福”的新侗乡建设。
四、深化“绩效财政”,提升财税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按照“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标准,项目经费视财力”的原则,全县186个集中核算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改革,逐步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4年开展16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努力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管理机制。强化预算公开力度,除涉密部门外,对全县政府工作部门的部门预算进行公开,努力构建公共财政资金防治腐败的新机制。规范财政评审程序,2014年县财政评审中心共受理预(结)算评审项目304个,送审金额56631万元,审定金额44134万元,核减金额12496万元,平均核减率22%,提高了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倡导厉行节约,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支出796万元,下降18.9%。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起点上,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为加快推进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新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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