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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专家来靖调研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
时间:2014-10-16 15:32:31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91416日,中南大学法学院专家组一行4人来到靖州,就该县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进行调研。

  近年来,随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森林滥砍滥伐,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注重环保,随意排放污水、废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局面。为了有效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通过法律来遏制破坏环境的行为,靖州县根据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权的规定,今年正式启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并委托中南大学法学院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中南大学法学院的专家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靖州环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中,专家组指出,靖州应该充分利用好民族自治地方享有立法权这一优势,立足长远,制定出一部内容完善、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的环境保护条例,为靖州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中南大学法学院也愿意为靖州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提供全力的支持和帮助。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力指出,要通过立法来切实解决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遇到的一些难题,通过制度来进一步规范人的行为。法律条文中要突出重点,明确划分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对重要的人文和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同时还要严格法律责任,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判权,对破坏环境的要企业和个人要从重从严处罚。

  县委副书记杨秀芳对中南大学专家组为靖州立法工作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杨秀芳指出,无论是保护还是破坏环境,都是由于人的因素,因此关键就是要通过环境保护条例来规范人的行为。同时对当前行政管理管不了,明确不了的问题要明确,要强化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权力。对丧葬和野外用火等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从源头上对森林资源进行防护。在矿产资源出让审批、企业准入等问题上也要制定出具体的审批依据,要通过重管重罚来规范企业行为,达到经济和环境共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