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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时间:2012-04-17 17:13:30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工作评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开展工作评议,可以把对工作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统一起来。一方面,就“一府两院”在执行法律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开展评议调查,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这样能够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在评议工作的同时,把对有关主管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寓于其中,实际上也体现了对他们履行职责的监督。”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就市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开展工作评议如是说。411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田平莲、周圣余带队分别深入到市卫生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工作评议动员大会,拉开了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序幕。

为加强对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2年,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票决确定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2012年工作评议单位。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是被评议单位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主任杨方明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杨方明在第三十次常委会会议上要求各工作评议组要按照主任会议的部署安排,加强与被评议单位衔接联系,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评议调查,客观真实地了解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3个被评议单位要统一思想,积极配合,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评议监督,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准备和服务工作,为工作评议顺利进行提供保障,确保工作评议达到预期效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评议动员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被评议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加强监督工作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据悉,本次评议共分评议准备、评议调查、会议评议、评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从4月份开始,一直持续到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评议工作专线电话,(电话号码为2858651)。并向市人大代表、被评议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下属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发放问卷调查表。同时在怀化人大网、怀化新闻网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评议调查阶段从4月中旬到5月中旬结束。会议评议将在5月下旬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届时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评议组的工作评议报告,形成评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投票测评,对满意票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60%或满意票与基本满意票之和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80%的单位,颁发“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满意单位”牌。为使用好评议成果,增强评议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作评议结果规定了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将工作评议情况向市委进行专题报告;二是对拒不整改或重新整改后仍不满意的,将按监督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目前,三个评议组已深入各被评议单位及其上下级单位、执法对象、各县(市、区)对口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或有关基层单位,采取走访、座谈、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多方收集意见。(龙水平  赵顺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