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后于1989年当选为岔头乡人大代表,原黔阳县人大代表,1997年、2003年分别当选为省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和怀化市二届人大代表。自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为民代言,帮助群众办实事,向各级提合理化建议,较好地发挥了一名人大代表的作用,先后多次被评为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优秀人大代表。
一、认真履职,积极谏言,为国为民鼓与呼
早在1970年,刚刚高中毕业的我,凭着一腔爱国爱民的热情,将自己看到的一些低素质民办教师正在转为公办教师的情况,上书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提出了“关于制止素质差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建议,不久,我收到了国务院办公厅的回信,得知总理对这封来自基层一线的信很重视,亲自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地认真解决“民转公”中出现的问题。信中还充分肯定了我反映的情况,并鼓励我经常反映基层的社情民意。从那时起,我便经常向各级政府写建议、批评和意见。特别是从当选人大代表以来,为收集群众的意见,我深入到边远乡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尽我的所能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广泛了解社情民意。仅1998年以来,我专题走访各方面选民达8000多人次,开展持证视察33次,向县(市、区)机关和乡镇发出征求意见函近3000份,通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者直接向各级政府及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000多条。1998年5月,我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用大量事实作依据,向党中央写了一份长达6000字的建议书,提出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应由党员、村民民主选举;村级组织必须有强大的集体经济;农村发展党员不能降低标准请人入党;各级会议多、领导讲话多、文件多,落实不够的问题亟待解决等10条建议,引起中央办公厅的高度重视并作了批转。2000年8月,针对撤地设市后新洪江市财政运行艰难、“两个确保”的矛盾十分突出等问题,我分别向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时任省长储波及省人大常委会写了一份4000余字的建议书,反映洪江市当时的困难,提出派调查组来洪江调研,帮助洪江市上项目、培植财源等8条建议。这些建议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很快,省委、省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洪江市、区,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结果表明,我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所提建议切实可行。随后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决定从各方面对洪江市、区解决各类资金达1.5亿元,现已解决或正在解决洪江市、区发展中遇到的难题21个。2001年,通过对人大系统干部职工的调研,我发现全省人大系统工作的同志很辛苦,但各级人大都没有什么奖励措施,于是我在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人大系统建立表彰奖励制度的建议》,这一建议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当年在全省人大系统开展了评选表彰“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的活动。2003年,我市黔城镇政府与怀化市军民企业集团总公司因一起合同退款纠纷打官司到省高院,省高院一审判决黔城镇政府赔偿怀化市军民企业集团总公司200多万元,黔城镇政府领导认为这一判决不公,主动找到我,通过调查了解,我发现此案判决确实有问题,于是亲自跑到省高院,将我了解的情况写成建议面呈高院领导,省高院对我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经仔细调查,最后在二审判决中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从而为黔城镇政府挽回损失200多万元。2004年,针对洪江电站库区移民的遗留问题,我向省政府写了一份专题调查材料,省政府及时派出调查组来洪江了解情况,目前一些问题正在解决之中。
在我当省人大代表的这些年中,除了为洪江市人民鼓与呼外,我还深深体会到,我是全省人民的代表,只要是群众的正当的愿望和要求,我都有责任为他们呼吁。2002年,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镇荷花村小学校舍危房改造资金无法筹措,他们在报上看到我的一些履职事迹后,主动写信给我。通过了解,我发现该校校舍确实破烂不堪,为了让孩子们有一个好的环境学习,我及时向省财政厅写了《关于请求对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镇荷花村小学危房改造给予照顾解决部分资金的建议》,省财政厅非常重视,从财政厅有关处室办公经费中挤出5万元资金给该校。今年5月,岳阳市一下岗职工在报上看到我的事迹后,写信请求我替他解决8年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未执行的一起经济案。收到下岗职工的来信后,我主动写信给长沙市中院,建议将这一判决执行到位。一个月后,这起久拖未执行的案件终于得到了执行,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看到老百姓因问题得到解决的高兴劲,我感到非常欣慰。我总觉得,当一名人大代表,要为党和国家着想,为人民群众的利益鼓与呼,否则就是失职。
二、乐于奉献,富而思进,勇当致富领路人
我所在的陶家村座落在群山起伏的大山深处,当地的老百姓曾经过着“用钱无着落,吃饭靠返销”的生活,山上无果树,山下少稻田,人平收入不足200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边远贫困村。到底该怎样带领群众致富呢,我作为村上的带头人,经过反复思考,最后定下“山里人靠山吃山,希望还在山上,只要把遍地荒山开发出来,我们就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脱贫理念。为了给群众带出个好样来,1988年春,我扛着锄头,带上家人开始为期一年多的垦荒工作。第二年春,我在开垦的荒山中种上了许多果树和中药材,为了掌握果树及中药材的栽培技术,我每年都挤出钱来自费订阅《湖南农业》、《中国果树》等20余种实用科技报刊杂志,自学农业实用技术。同时,我还读完了中国农民函授大学的所有课程,掌握了比较过硬的科技本领。在此期间我还借资1万多元到省内和辽宁、浙江等地取经学习,引进果树、药材新品种。几年下来,我开荒250亩,建立杉木用材林30亩,种植杜仲、黄柏、厚朴等中药材70亩,栽种优质梨、桃、板栗等水果102亩,培植水果苗50亩。每年的林、果、药收入不下5万元。自己尝到甜头后我便开始实现我最大的愿望──带领全村群众致富。我利用开会、广播讲课、上门指导等形式,经常对群众进行技术培训,同时把最优质的苗木低价或无偿供给群众,村里村外甚至邻县的群众上门求教,我总会热情地接待他们,无偿送苗木不下10万株,无偿送资金不下2万元。如今我村293户人家户户都种有林、果树和中药材,总面积达11000多亩,人均年收入已达2000多元,村集体经济也由80年代中期的“空壳村”上升到每年收入8万多元。看到这些成果,我非常高兴,我感觉到我不仅能替百姓代言,还能帮助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这是我对广大选民群众的最好回报。
三、严于律己,作好表率,树立代表好形象
还是1989年初当乡代表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要好好替群众鼓与呼,这些年,我先后学习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刑法、刑诉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种监督和视察活动。多年的代表生涯,使我深刻认识到,为党和国家的利益尽职尽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是不能奢求回报的,只有做到一身正气,公道正派,才能赢得选民的信任与尊重,才能树立起一名人大代表的高大形象。这些年中我确实为单位和群众做过一些事情,取得一些成绩,在办事的过程中,许多单位、个人都热情地留我吃饭,住宾馆,可我总是善意地告诉他们早安排好了,过后我悄悄地到外面去吃便饭,住简易旅社。因为我理解,目前县市财政并不宽裕,能省点就省点。1998年以来,我担任岔头乡人大兼职副主席,乡里考虑我误工太多,决定每年给我补助500元误工费,被我拒绝了。许多单位和群众为了报答我给他们办了事,要送钱物给我,都被我一一回绝了。在我眼里,我觉得我只是做了一名人大代表应做的事,何况党和人民还给了我这么多荣誉。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在以后的日子里,作为人大代表,我将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好职责,作为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我将尽心尽力地当好陶家村群众奔小康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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