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提请任命人员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同时对是否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有无法官法规定的任职限制情形进行监督。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直接到受理单位当面反映,并请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详细具体,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保护,但严禁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受理举报期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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