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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论证
时间:2023-03-03 17:24:05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论证

3月3日上午,《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举行。来自怀化市卫健、医保、教育、文旅等部门代表和高校、医疗机构专家人士参会。

论证会围绕条例草案文本,进行深入讨论,广泛听取各行各业意见建议。会上,部门代表们就条例草案制定与修改、具体条款的补充和完善等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就与会人员提出的有关热点、焦点问题予以现场回应。

据悉,本条例条例所称的民族民间医药包括:民族民间医药知识;民族民间医药的医疗技能、技法和器材;民族民间医药的单方、偏方、验方、秘方等方剂;民族民间药材的种植、养殖技术;民族民间医药所用的原材料、原药,药材的炮制,以及饮片、制剂等的制作技术。

条例草案文本有立法依据、职责规定、师承教育、乡村医生执业、医疗保险支持等二十三项条款。在上一稿的基础上新增了药材流通监管、药材药方制剂使用、民族自治立法等条款内容。

条例草案文本指出,乡村医生执业需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支持医疗机构充分吸收和利用民族民间医药疗效好的单方、偏方、验方、秘方及炮制、制作技术,根据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饮片、制剂,并在制定医疗机构中使用;鼓励医疗机构引进有资质的民族民间医生坐诊;民族民间医药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全媒体记者 李江 通讯员 雷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