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2022—2026年)》的说明
一、编制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起二次创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怀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拟安排加快怀化国际陆港建设、革命文物保护等方面立法。紧扣市委中心工作,拟制定加快鹤中一体化建设、民族民间医药促进、文明行为促进、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法规,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坚持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拟制定快递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通过真实、准确地反映市情民意,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编制过程
2021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启动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先后向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他有关单位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结合立法项目库结存项目,初步筛选立法建议项目51个。2022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和专委会又到各县市区开展调研。同时,专题听取了鹤城区红星街道杨村社区、溆浦县北斗溪镇等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经过调研,根据群众关注程度、立法条件等因素筛选形成重点建议项目18个。2022年5月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又先后到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部分县市区开展重点项目调研论证,共召开座谈会十余场,充分听取了有关部门、部分市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研究论证。7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万千同志就立法规划进行了两次专题调度,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编制立法规划。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2022-2026年)(草案)》。
三、主要内容
在认真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基础上,考虑到立法项目数量应与我市立法容量相匹配,规划草案拟确定立法项目12件,分为两大类。
其中一类项目8件,是本届内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包括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项目4件,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项目1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项目3件。二类项目4件,是开展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酌情作出安排的预备立法项目。这些项目有的立法条件、基础还不完全具备,有的并非急需的立法项目,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
立法时间安排遵循急需先立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优先安排加快怀化国际陆港建设、加快鹤中一体化建设、民族民间医药促进,文明行为促进等重点项目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在立法要求上,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准立法方向、抓准立法重点。强力推进《怀化市加快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怀化市加快鹤中一体化建设促进条例》立法,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全程负责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审议修改等工作,明确《怀化市加快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由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实施过程中,主任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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