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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讲堂】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2022年—2026年)
时间:2022-12-21 11:34:01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 本文刊发于《怀化人大》杂志2022年第三期【法治讲堂】栏目

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2022年—2026年)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为了从宏观上对我市立法工作进行统筹,确定今后五年的立法思路和基本任务,增强立法工作科学性和有序性,根据《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制定本规划。

一、立法项目

(一)一类项目:本届内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8件)

 

(二)二类项目:开展立法调研论证的预备立法项目(4件)

二、立法时序

(一)2022年立法调研、审议项目4件。完成《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促进条例》《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怀化市快递条例》立法调研,其中《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促进条例》《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入一审。加快启动《怀化市加快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前期立法调研工作。

(二)2023年立法调研、审议项目5件。一是继续审议《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促进条例》《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二是起草、审议《怀化市加快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怀化市加快鹤中一体化建设促进条例》《怀化市快递条例》。

(三)2024年至2026年立法项目共3件。积极做好《怀化市柑橘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怀化市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怀化市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起草、审议工作,立法时间需根据项目成熟程度,由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

(四)《怀化市禁止乱占耕地经营行为若干规定》《怀化市林长制条例》《怀化市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怀化市高庙文化遗址保护与利用条例》为二类立法项目。如果一类项目有调整出现空缺,经研究论证确有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的,可在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作出具体安排。

三、立法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立法规划计划、重要立法事项和重大立法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双组长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立法工作制度。

(二)聚焦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怀化市加快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怀化市加快鹤中一体化建设促进条例》立法。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全程负责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审议修改等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为《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怀化市加快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

(四)立法规划是常委会对五年立法工作的总体安排,在实施过程中,主任会议可以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上位法的变化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对确定的年度立法项目,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抓好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提高立法质量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