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先行,提供监督保障
按照试行办法的要求,县人大财经委在拟定年初监督计划和县审计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相互听取意见建议、达成共识,实现年度人大监督计划与审计项目计划相衔接,确保在监督重点上共同聚焦、在监督节点上安排有序、在监督难点上优势互补,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碰头交流会,及时进行业务交流、信息互通、问题反馈。县审计部门在制定财政预算“同级审”方案时,将县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算支出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债券资金、财政转移支付等监督重点纳入了审计监督重要关注事项,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财经委在审议“同级审”审计报告后,根据问题性质、资金规模和以往整改情况,结合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确定跟踪监督的突出问题和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其他涉及经济类的重点监督事项时,邀请县审计部门共同参与,梳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突破的方向,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刚性监督、推进持续监督提供专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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