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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时间:2025-02-14 15:54:27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一、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
1.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把代表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代表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引导代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列入代表履职重要内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增强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强化学习培训。围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相关主题,举办1期市人大代表专题履职学习班,着重提高市人大代表综合履职能力。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做好驻怀全国、省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
4.创新培训方式。采取依托湖南智慧人大APP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专家授课与代表经验交流、课堂讲座与实地观摩考察相结合等方式,增强代表履职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定期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集中学习,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将学习内容向人民群众宣传。
二、深化代表密切联系群众
5.结合各地实际,加强代表小组活动,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小组成员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1次。组织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每名市级领导干部代表每年至少参加1次代表小组活动。
6.持续推动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管用”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线下线上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形成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社区(村)、片区、园区、产业链为延伸,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立体网络体系,巩固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成果。
7.持续加强对人大代表联络站数字赋能建设。在湖南智慧人大APP(代表联络站板块)中,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简介、代表信息、工作制度、活动开展等信息公开及动态更新工作。
8.指导协调各县市区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按照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则,结合选区划分和代表小组组建情况,集中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履职参与“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活动。每月有计划、分类别统筹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进站面对面接待群众,通过代表接待选民日、码上找代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代表直接听取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护企、法治护绿、法治护安的意见建议,对人大工作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市五级人大代表每年每人进站履职不少于2次。
9.探索推进代表融入基层网格,参与基层民主议事活动。探索“代表+三官(法官、检察官、警官)+群众”“代表+邻长”“代表+随手拍”等方式,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代表在掌握社情民意、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等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积极推广人大代表“微建议”制度,支持鼓励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深入基层了解民意,以小、活、快、实的“微建议”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做好代表反映事项处理反馈工作,实现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全天候在线畅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五级人大代表每年每人为群众办1件以上实事或推动解决1个以上实际问题。
10.推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建代表专业小组。协助和组织全国人大代表怀化小组、驻怀省人大代表小组、市人大代表各小组有效开展活动,密切联系群众。
11.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挥代表在民生实事票决工作中的作用。巩固县、乡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覆盖成果。
三、健全联系代表工作机制
12.推进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代表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参加编制重大规划、起草工作报告、推进重要工作等活动,在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时要加强与代表面对面联系,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深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根据《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双联”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所联系代表的联系次数每人每年不少于1次。
13.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完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机制,确保届内实现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全覆盖。
14.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法规征求意见、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每项活动至少邀请3名代表参加,扩大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
15.健全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工作,服务代表知情知政。组织代表紧扣中心,紧贴民心,深入调查研究,引导代表做到“无调研不建议”。协助代表修改完善议案建议,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市人大代表每人每年至少提出1件高质量代表建议。
16.及时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交“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单位、组织办理。充分发挥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代表建议交办工作的审核监督作用,提高代表建议交办精准度。
17.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大督办”和重点处理件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市政府领导领办代表建议重点处理件。切实加强代表建议对口督办、跟踪督办、专项督办工作力度,优化满意度反馈流程,抓实不满意件深度督办,提升代表满意率、问题解决率。
18.扩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参与,积极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注重从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中选择确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内容。推动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
19.坚持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代表建议重点处理件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推进代表建议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和督办质效。
五、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
20.做好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为会议期间代表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参加选举和表决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保障。
21.加强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统筹谋划和组织服务。每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精选实主题,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至少各1次以上。
22.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宣传报道,讲好代表履职故事,及时反映代表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怀化代表工作品牌。
23.集中走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听取代表履职方面的需求,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的实际困难。做好往届代表联系工作。努力实现届内联系走访在怀全国、省、市代表至少1次。
24.加强同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及代表原选举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代表异动情况,依法做好代表补选、资格审查和确认工作。
25.落实地方组织法的要求,组织和推动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县、乡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6.加强市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和量化管理。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依法履职或有损代表形象的,在调查核实后,及时约谈,给予批评教育。对不适宜担任代表职务的,依法依程序终止其代表资格。
27.加强代表履职经费保障,及时下拨代表活动经费,发放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通讯交通补贴和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活动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