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向守清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第三小组到溆浦县、沅陵县,就《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上午,检查组分现场组和资料组两个组同时开展检查活动。现场组根据条例规定的公共场所文明、出行文明、社区文明、乡风文明、校园文明、旅游文明等板块,分别实地检查了商业广场、主干道、社区、学校等地。资料组紧紧围绕检查清单重点检查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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