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和2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述文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第六小组先后深入芷江县、洪江市开展《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查阅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法规和问题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实地走访中药材种植基地、医药生产企业、民族民间医药诊疗场所,详细了解产品研发流程、原材料培育标准及市场推广现状,察看诊疗场所运行情况,与民间医师交流传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李述文强调,民族民间医药是怀化的文化瑰宝和健康资源,要强化制度保障,细化配套政策,将《条例》规定的保护措施、资金扶持、人才培养等要求转化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与考核标准,确保各项条款落到实处。要激发传承活力,针对民间医师老龄化、技艺传承断层等问题,探索建立专项扶持基金和民族民间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推动民族民间医药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要规范产业发展,加强药材种植、加工、销售全链条监管,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推动传统配方现代化转化、中草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让民族民间医药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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