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溆浦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波出席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相关部门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辞职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行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坚持建管治并重,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突出重点领域的常态化执法整治,全力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舒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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