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举措获全省推广
近日,省人大财经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基层联系点学习借鉴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基层监测点工作质效的若干措施》。
近年来,新晃县人大常委会发挥制度优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高度重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充分利用获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基层监测示范点这一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把基层联系点建设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重要载体,立足职能定位,结合本县实际,专门出台若干措施。
《关于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基层监测点工作质效的若干措施》规定,全面落实工作职能,深入宣传党中央方针政策,定期听取人大代表对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常态跟踪了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情况,及时掌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利用该县三面锲入贵州的区域特点、少数民族县以及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优势,认真调研、比对分析贵州省毗邻县市区项目投资,金融帮扶等政策的差异,认真梳理少数民族县各项支持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及大湘西开发等政策对该县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基层信息站点、基层工作协同机制以及工作报告制度等。
新晃县人大常委会把制度建优、网络健全、队伍建强,推动工作落实落地,极大加强该县人大对政策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强化了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彭晓柱 胡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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