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经报请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9月至11月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林业局、市医疗保障局10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
本次工作评议共分评议准备、评议宣传发动、评议对象总结、评议调研、会议评议、评议整改六个阶段。今年工作评议方案与往年相比,重点在测评指标、测评模式、测评机制上进行了创新优化,特别是相较于以往笼统、打印象分的模式,本次工作评议采用分项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计算得分数,综合生成评价结果,明确三个等次,更加突出“四个结合”,即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业务工作与群众满意相结合、多方测评与专项调查相结合、依法行政与岗位职责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评议的针对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在评议结果认定和结果运用上,一方面对于“满意”结果的分值要求更高,必须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才为满意,另一方面监督刚性更强,对于评议不满意的对象,市人大常委会将再次进行“二次测评”。“二次测评”结果仍“不满意”的或对在评议过程中发现评议对象存在重大问题的,将采取质询等刚性方式开展监督,并依法依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包括评议得分和满意度情况在内的工作评议情况向市委专项报告,并通报市人民政府,为党委了解干部、考察干部、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怀化日报全媒体记者 龚彦 通讯员 吴俞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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