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大常委会顺应民意,选准小切口、坚持“小而精”,以“小快灵”立法解物业管理之困,开创了怀化地方性法规制定的新路径。
2023年11月28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万千深入鹤城区调研《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情况。
近年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小切口”“小而精”这一新时代地方立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以“小快灵”立法理念推进怀化地方立法工作。《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只有12条,正是这一立法理念的体现,开创怀化地方性法规制定的新路径。
顺应民意 选准“小切口”
“虽然国家和湖南省均有相关立法,怀化是不是还需要制定一部符合本地实际的物业管理法规?”这是很多人的疑问,也是摆在市人大常委会面前的课题。
市人大常委会在对立法规划项目征集意见时,发现制定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群众呼声极高。为此,常委会多次组织相关调研。
调研发现,物业管理尽管已有上位法,设区的市仍有立法空间,因为物业管理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并未彻底解决,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物业管理活动既关系到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涉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快构建物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势在必行。此外,随着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物业管理日益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要求“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民法典赋予了业主管理建筑物的多种选择权,新的要求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贯彻。
在此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发挥地方立法快捷、及时和灵活的优势,用一部简洁、实用、清新的地方性法规回应社会关切。
“为了确保条例真管用,我们要求起草单位结合立法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注重解决问题,不重复上位法’的原则,若干规定不设章节,按条文式表述,有多少条写多少条的要求进行,避免照搬照抄、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海霞说。
坚持理念 确保快而精
“若干规定全篇仅12条,是最‘瘦身’的一部,也是我市当时立法难度、立法争议最大的一部地方性法规,不仅上位法较多,立法空间有限,堪称‘螺蛳壳里做道场’,而且立法过程部门利益、企业要求、群众诉求交织不断。”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建国说。
在起草阶段,市人民政府负责起草了一个近80多条的“大而全”法规草案,多处内容重复上位法和国家政策。后在市人大环资委的初步介入指导下,条文减少至66条。2021年3月9日,市住建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时的法规草案条文仍有51条。4月21日,若干规定(草案)进入一审,此时法规草案尚有条文31条。随后,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力排众议,努力克服“法典崇拜”思维和立法形式主义,坚定实行“小快灵”立法。10月28日,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二审,条文在一审文本的基础上,压缩了近一半,仅剩17条。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删除了一审草案中近80%的重复上位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此后,为了更好在“小快灵”上取得立法成效,市人大常委会迅速组织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及立法协商会,持续公开征求意见。12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若干规定,表决稿精简成了12条。2022年1月11日,若干规定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回头来看一审到三审的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细”字当头、精准立法。自二审转入“小快灵”立法模式后,因厘清了立法思路,仅两个月时间就快速三审,最终若干规定也达到了条文精、内容实、针对性强的效果,并获高票通过。
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让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立法工作全过程。若干规定立法工作从项目确定,到起草审议、调研论证和表决通过,全过程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汇集民意、凝聚共识,提高立法质效。立法调研深入街道、小区,立法听证会吸收企业、居民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会开到了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还开展了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和立法论证、协商。共召开各类征求意见会议30余次,收到各类意见、建议近800条,先后修改21稿。经反复研究、论证,采纳吸收各方面的修改意见达500多条。
“我的意见被市人大常委会采纳,很激动也很意外。”2022年5月1日,若干规定正式施行的当天,市人大常委会杨村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所在地的杨村社区居民王志勇发朋友圈称赞若干规定采纳了他提出的立法建议。
效果灵验 破解物管难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若干规定颁布实施后,市县各级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贯彻,把物业管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之中。市人民政府按照若干规定要求,制定出台《怀化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用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标准。
若干规定虽然只有短短的12条,但是对上位法的一些宏观性要求、原则性规定进行了具体化,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特别是在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大会表决、消防管理、车辆停放管理、高空抛物治理等方面的规定,作出了一系列以人为本、为民定制的制度规范,极具特色。
在物业管理委员会上,为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低、业主自治管理难问题,若干规定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代表组成,作为小区临时机构,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近年来,无物管小区治理这项民生工程,取得了较好地成效,全市新增物业管理委员会187个。
在“僵尸车”“飞线充电”老难题的管理上,考虑到没有主管部门配合提供有关车主信息,物业服务人无法有效实施管理,若干规定赋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废弃车辆信息查询等提供支持的义务。2022年以来,住宅小区内清理“僵尸车”2386辆。
高空抛物现象频频发生,给广大市民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若干规定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备监控设施、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若干规定实施后,怀化市区等23个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高空抛物监控系统,瑞丰园等8个老旧小区改造增配高空抛物监控系统。
在共有收入管理上,若干规定明确要求管理人应当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同时规定了信息公示接受业主监督……目前,已有鹤城区湖天南苑、中方县建材市场小区等38个住宅小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
而在消防管理上,若干规定要求新建住宅和已建住宅都应当规范设置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并对“未实行人车分流管理的区域”划设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若干规定实施以来,主城区新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1352个,有效杜绝了“飞线充电”难题;鹤城区生源之春等62个未实行人车分流的小区新划设消防通道标识标线,有效促进了住宅小区安全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规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住宅物业管理的一般规定,与《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怀化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本市其他地方性法规关于住宅物业管理的特别规定,共同构成了全市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2023年以来,我们审议5部地方性法规,其中4部属于‘小快灵’立法。”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万千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探索“小快灵”立法的规律特点,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找准立法“小切口”,真正实现地方立法“特色、精准、急需”的目标。
(文章刊发于《人民之友》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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