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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给红头文件“体检”
时间:2024-05-22 10:20:39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我市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给红头文件“体检”

分组审议现场

“这部地方性法规来得很及时,防止了一些红头文件的不规范和‘任性’行为,值得点赞!”日前,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一位政府机关办文人员兴奋地说。

据悉,《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等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将依法依规接受“体检”,并纳入合法性审查和“纠错”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对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不断适应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24年2月启动《办法》起草工作,3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等有关部门修改意见后,经多次研究、反复修改,形成《办法》草案。

《办法》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就地方性法规适用中的具体问题所作的规定以及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纳入报备范围,实现了人大监督对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全覆盖。

《办法》不设章节,共25条。其规定报送单位应当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应当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应当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并将报告向社会公开。(怀化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江 通讯员 吴俞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