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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质量建设怀化国际陆港高水平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的决议(全文)
时间:2024-09-02 11:37:09
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关于高质量建设怀化国际陆港高水平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的决议》已经2022年9月30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关于高质量建设怀化国际陆港高水平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的决议
(2022年9月30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共怀化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怀化国际陆港全力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把怀化国际陆港打造成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构建高质量建设怀化国际陆港、高水平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的工作格局
怀化国际陆港是全面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重大工程,是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连接“一带一路”的节点工程,是构建全省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窗口,是推动全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和首要工程。各级“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协作配合,强力推动怀化国际陆港建设的重大项目、重大举措和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形成高质量建设怀化国际陆港、高水平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的强大合力。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应当充分发挥主战场主攻点主力军作用,细化目标任务、责任措施、时限进度,以真抓实干的精神推动怀化国际陆港高质量建设。相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宣传推介,积极宣传怀化国际陆港建设新进展新成果,扩大国内外影响力,营造关心支持怀化国际陆港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高质量完成怀化国际陆港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
各级“一府一委两院”、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紧紧围绕“两年成型、三年成势、五年成标杆”的任务要求,立足工作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促进通道、枢纽、贸易、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完成将怀化国际陆港打造成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重要基地、建成中西部地区一流国际陆港、迈入全国东盟班列第一方阵、推动临港产业跃上千亿台阶的建设目标。确保到2026年,怀化国际陆港年货运吞吐量达1000万吨,基本形成以怀化国际陆港为中心,辐射中西部地区和东盟国家的物流服务圈;实现铁海联运和跨境班列“天天班”,年开行数量超500列,国际陆港集装箱总到发量达到5万标箱。
(一)强化规划引领。突出前瞻性、科学性,根据陆港建设需要,聚焦鹤中一体化、港产城一体化,系统谋划、科学编制怀化国际陆港专项规划,与中心城区(含中方县城)总体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商贸物流发展规划等无缝衔接。严格规划执行,维护规划实施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完善功能配套。强化与国际、国内各区域公路、铁路、航道、航线等方面的畅联,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运转,不断提升服务全省、对接东盟的能力。加快完善单证办理、报关查验、检验检疫等陆港“功能”,加强与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平台、广铁集团、中远海运、中外运等的战略合作,实现货物进境与沿海同价到港、出境与沿海同价起运、通关与沿海同等效率。推进智慧物流统一平台建设,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1+X+N”公共信息平台,推进跨运输方式、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信息联通,以怀化云计算中心为基础,建设“陆海云”、“陆海链”、“陆海大数据中心”。以怀化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为基点和中转站,加强与长沙、重庆、北部湾、磨憨等国内枢纽,以及万象、河内、吉隆坡等国外枢纽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主动参与构建国家物流枢纽联盟。
(三)畅通内部循环。完善涉及怀化国际陆港建设的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网,提升市域公路货运能力和效率。完善怀化市域铁路专用线网络,抓好以铁路西货场北区、怀化铁路东货场为重点的11条专用线建设,推动铁路专用线进站场、进园区。争取国、省支持,完善怀化市与武陵山片区铁路运输网络,加强不同运输方式转运场站和“不落地”装卸设施建设,提升一体化转运和货物快速换装能力。
(四)打造产业集群。以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为目标,以枢纽偏好型产业、“两头在外”新兴产业、外贸型产业为重点,布局建设粮油精深加工产业园、特色轻工产业园、香辛香料加工产业园、物流包装产业园、武陵山—东盟(怀化)中央厨房产业园、金属加工制造基地等临港
产业基地,吸引一批相关企业入驻,加快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运营好怀化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全力助推“怀品出怀”“怀品出海”。加快培育发展外贸型产业,提高怀化集货和自身产货能力,推动怀化商贸物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到2026年,怀化市外贸依存度达10%以上。
(五)强化金融支持。设立陆港金融中心,发展多种金融服务,引入
各类金融专营机构、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展信用贷款、进出口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等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创新。设立怀化国际陆港产业发展基金、环境权益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三、高水平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
各级“一府一委两院”、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立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加快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积极履职,创新举措,努力把怀化国际陆港高水平打造成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
(一)积极融入强省会战略。加强与长沙在产业转移、物流通道、研发转化、市场联通等方面的对接合作,强化产业转移对接,在怀化开展“飞地建园”工程,推动长沙经开区、长沙怀化高新区、望城经开区等园区与怀化合作成立“长沙(怀化)产业合作示范园”,加强区域经济互动,推动进出口总额增长。
(二)搭建高水平开放平台。争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区协同联动发展区;提升开放能级,争创临时开放口岸,力争设立粮食、水果、原木等综合性指定监管场所;定期举办好湖南(怀化)RCEP经贸博览会、东盟产品展示交易博览会。
(三)建设开放通道体系。联接国际铁海联运大通道,常态化开行向西南出海的怀化—北部湾/湛江—东盟国家国际铁海联运班列;联接国际跨境班列联运大通道,常态化开行怀化—磨憨口岸—老挝(万象)等跨境铁路联运班列,常态化开行怀化—凭祥口岸—越南(河内)等跨境铁路联运班列;开行怀化—磨憨/东兴/凭祥/瑞丽等口岸跨境卡班,至北部湾港出海卡班;积极融入中欧、中亚货运班列。充分挖掘周边潜在客户和货源,建立健全本地外贸、生产型企业的沟通渠道、合作机制,确保班列货源稳定和定期开行,推动市场、资金、信息、人才向怀化国际陆港聚集,实现更多本地进出口货物深入融入通道体系。
(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各级“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认真落实营造最佳营商环境的责任和措施,完善市场主体投诉工作化解机制,依法保障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各类生产要素,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聚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创新完善怀化国际陆港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借鉴湘江新区、西安陆港、赣州陆港、乌鲁木齐陆港建设的先进经验,理顺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与鹤城区、市直部门的关系,强化对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的赋权增能,处理好机构与职能、编制管理与发展、产业定位与考核体系、用人机制与需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薪酬制度与吸纳人才等匹配问题,创新完善通关、涉铁、涉税、外贸服务等体制机制,推动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实现机构设置陆港化、职能职责完整化、赋权事项精准化、体制机制灵活化、招才引智专业化、薪酬待遇导向化。
五、强化对怀化国际陆港建设的监督支持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强对高质量推进怀化国际陆港建设、高水平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保障怀化国际陆港建设所需的一切资源要素;支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勇担主责、奋发作为,调动一切可用资源,不断破解发展障碍、难题,实现怀化国际陆港建设快速推进、改革开放标志性工程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引导人大代表深入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一线,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收集怀化国际陆港建设合理诉求,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单位在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中履行职责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一切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各级司法机关应当按照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要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司法效率,在打击犯罪、惩治腐败、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怀化国际陆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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