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举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自治条例》)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大家立足靖州长远发展,发挥来自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的优势,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围绕人才培养引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自治条例》修正打下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自治条例》于1992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2007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有关上位法的修改、党和国家对民族政策的完善,自治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2020年11月启动了第二次修改工作,现已形成修正草案一审修改第二稿,共七章六十三条,新增6条,合并5条,修改38条。主要在经济建设、资源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重点突出野生动植物保护、特色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教育发展和文化保护等内容。修改和新增条款既符合立法法和上位法有关规定,也顺应了时代特点、发展所需和民生所盼。(邱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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