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勇担新时代人大新使命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综述(一)
“我们要以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对标干+闯创干+依法干”的奋斗姿态履职尽责,奋力打造更多具有怀化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在新征程上交出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高分答卷。”2月9日,在全市县市区人大主任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万千向与会人员发出新一年的履职动员令。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回望过去一年,一部部良法不断问世,凸显改革精神和民生情怀;一次次“法律巡视”敢于动真碰硬,护佑法之必行;一个个人大代表忠诚履职,架起为民服务的“连心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35次,制定地方法规4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7次、专题询问5次、代表视察7次、专项调研24项、专题调研160次、代表及专委培训13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交办审议意见12件……一组组数据勾勒出市六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履职尽责的点点滴滴,如一个个跃动的音符,奏响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优美华章。

(12月14日,市人大两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暨“以学促干”专题研讨。)
政治引领 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批准了《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
用党的创新理论夯实思想根基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前进的旗帜。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第一遵循”贯彻、“第一政治要件”落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2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等主题开展集体学习13次,举办专题讲座报告4次,政治坚定的理论基础更加牢固。通过常委会党组的示范引领,形成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人大代表履职学、机关干部经常学的全员大学习格局。在学习中感悟、在感悟中工作、在工作中奋进,已经成为市人大机关年轻干部的常态。

(12月21日,《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
把对党忠诚落到实处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党旗所指,行动所向。
“全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更好条件。”市委书记许忠建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所在的沅陵县第一代表小组主题活动时强调。
一年来,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将党委领导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市委书记许忠建10次对人大立法、监督、任免、调研等工作交任务、提要求、作批示,6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人大相关工作汇报或研究人大有关工作,支持人大依法履职行权。

(《怀化市鹤中一体化发展促进条例》三审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自觉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确定工作目标、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一年来,坚持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式,聚焦提升国际陆港能级,制定出台《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聚焦鹤中一体化建设,三审通过《怀化市鹤中一体化发展促进条例》;聚焦构建“5+N”现代化产业新体系,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高庙遗址保护利用的决定》等重大决议决定。坚持第一时间响应市委重点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产业链发展、国际陆港建设、乡村振兴、创文创卫创民等中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良法善治 回应群众美好的期待
法者,治之端也。欲求善治,先立良法。
回首一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小快灵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新期待……
“赞成64票,反对0票,弃权2票,通过!”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批准了《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陆港条例》),标志着建设怀化国际陆港有了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
怀化国际陆港是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全省唯一的国际陆港,举全市之力建设国际陆港是市委六届四次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用高质量立法护航怀化国际陆港建设非常必要、非常重要。在没有直接的上位法可适用、没有地方立法可参考的情况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组织工作专班主导《陆港条例》起草工作,历时近一年时间,先后召开立法工作专班会议23次、专题论证会4场,走访单位、企业44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征集立法建议260多项,紧扣具体问题设计法规条文,反复修改达24稿之多,具体法文从初稿的80多条精简到一审稿51条、二审稿32条,再到三审稿的全文不设章24条,最终获批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专家表示,对国际陆港建设进行立法,全国没有先例可循,《陆港条例》立法难度前所未有,既是一部先行性、创制性的条例,也是一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的“小快灵”条例,更是一部由人大主导、政府配合、汇聚各方智慧形成的条例,《陆港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怀化国际陆港发展。
为助推区域协调发展,2023年3月,按照市委要求和年度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怀化市鹤中一体化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鹤中条例》)的立法工作,从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城市管理、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立法规范,有效解决制约鹤中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有力促进主城区做大做强。历经9个月的起草、修改、审议,目前《鹤中条例》已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怀化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山区,拥有丰富的中草药资源、独具特色的民族民间医药体系。着眼解决民族民间医药“土郎中”考证难问题,有力促进民族民间医药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2022年3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医药条例》)立法协调会议,正式启动了《医药条例》起草工作。《医药条例》经过三次审议,前后修改11稿,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智慧,将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方剂、知识产权保护、非遗保护传承、师承教育、药方制剂使用和药材流通监管等纳入了法治轨道。2023年5月31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全票表决批准了《医药条例》,并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高庙遗址保护利用的决定》表决现场)
近年来,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用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的呼声越来越高。民有所呼,法有所应。2022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启动《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文明条例》)立法工作。
“《文明条例》设五章共二十五条,从内容上分为总则、规范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五个部分,既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权威,又体现了立法针对性和地方特色,切实做到不抵触、有特色、真管用。”在2023年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座谈、走访、书信、电话、网络等渠道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4300余条,采纳吸收各方面的修改意见130余条,于2023年6月26日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于7月27日获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10月1日施行。
法因时而立,法因时而进。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立法工作计划、法规草案文本报送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坚持开门立法,出台《怀化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商工作办法》,推行“双组长+专班”、法规出台新闻发布制度,通过立法联系点、网上信箱、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坚持“小快灵”立法,做到“切口小、体例小、反应快、速度快、方式灵活、效果灵验”;坚持问题导向立法,深入推进坚持立法选题问党委政府、问专家、问群众,坚持立法项目聚焦改革发展所需、聚焦依法治理所急、聚焦人民群众所盼的“三问三聚焦”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先决议后立法”模式,切实打牢立法基础、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工作的理念、机制和方式创新,全年共表决通过4部地方性法规,还完成了《怀化市快递业促进条例》二审、开展了《怀化市城乡基层平安建设若干规定》立法调研,取得了立法质量与数量同步提升的良好效果。(吴俞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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