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怀化市鹤中一体化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三审通过。
《条例》着重解决法治护航鹤中一体化发展、制约鹤中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区域产业协同发展、要素资源高效便捷流动、顺应民意保障民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条例》采取“小快灵”立法形式,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坚持有几条写几条,全文不设章节共十二条。紧紧抓住“一体化”和“促进”两个关键点,结合《怀化市鹤中一体化发展规划(2023—2027年)》相关规定,围绕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城市管理、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七个方面的一体化进行规范。制度设计注重宏观引领,保持一定前瞻性,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
据悉,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向省人大常委会报批。同时,将提前谋划法规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我市鹤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袁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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