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原秘书长刘志良带领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第八小组深入洪江市、洪江区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洪江市志安新型建材、安江纺织、黔桥水泥粉磨、安亿玻璃和洪江区久日新材料、恒裕竹木开发、慧沃生态农业科技、永达房地产等中小企业,详细了解惠企政策落实、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并开执法检查反馈会,听取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就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反馈沟通。
刘志良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中小企业是发展县域经济的主体,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要将现有的各项惠企政策全面落实落地,另一方面对有困难的中小企业,要想方设法助企纾困,促进中小企业稳步健康发展。要找准产业发展定位,支持产业链延伸和转型升级。加强土地、能源、用工等要素保障,解决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积极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怀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袁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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