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2023年第三次会议
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万千主持召开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党组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常委会党组成员邓小建、黄雪鸿、熊安台、向守清、姜耀文、胡和平、李述文出席会议,常委会领导向建平、机关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对党绝对忠诚。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坚定信心、实干为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闯创干依法干的工作法,围绕中心大局,落实2023年“一要点五计划”,创造性开展好人大各项工作。要服务人民、厉行法治。坚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托人大法定职责职能,全力助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更高质量的人大工作支撑保障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开放发展。
会议强调,要极端重视、坚决抓好相关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常谈常新、常提常警,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要扛牢责任、把严的基调在人大机关长期坚持下去,切实立好规矩、严明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强调,《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要加强学习思考,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宣传引导,真正成为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熟练工,通过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中小企业更好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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