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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三审通过
时间:2023-05-08 10:14:18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 来源:掌上怀化

4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怀化市第9部地方性法规——《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三审通过。

《条例》草案二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了立法论证会、立法协商会,在网上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并请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予立法指导。根据各方面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共二十三条,含非遗保护传承、乡村医生执业、药方制剂使用、药材流通监管等。

针对市民关注的民间“药方”,《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第一款要求:支持医疗机构充分吸收和利用民族民间医药疗效好的单方、偏方、验方、秘方以及炮制、制作技术,根据临床用药需要,依法炮制饮片和配制制剂,在指定医疗机构中使用。

就全市高度关注的“土郎中”中医医师考核通过率问题,《条例》草案规定了帮扶措施,解决民族民间医药从业人员参加考核没有中医医师推荐,应对考核能力不高、通过率低等问题。

据悉,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向省人大常委会报批。同时,将提前谋划法规宣传工作,扎实推动我市民族民间医药和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怀化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江 通讯员 雷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