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人大:强化三个“穿透力”,在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
5月以来,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强化三个“穿透力”,扎实推动人大在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中发挥职能作用。
强化学习“穿透力”,思想认识再提高。县人大常委会模范带头,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会议精神及省、市人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进一步树牢安全底线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执行力,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中。
强化落实“穿透力”,多管齐下有担当。县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在全县自建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的通知》,要求县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乡镇人大要在县委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人大力量。强化法治支撑,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由县人大监司委牵头,督促政府及时清理涉及居民自建房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全县居民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人大县级领导包乡镇、联社区,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及各级人大代表共1000余人下沉一线,进村组、进社区,参与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把人大履职与聚焦县委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相结合,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在司家巷、沅陵镇龙兴社区萌萌幼儿园、太常等地实地调研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强化管理“穿透力”,主动整改带好头。筑牢机关安全底线,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态度,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机关及机关小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上报安全隐患点3处,及时排查和消除机关安全隐患1处。认真组织实施《全县公职人员自建私建房情况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机关公职人员会议传达精神要求、学习实施方案,要求机关所有公职人员及时、如实、准确申报自建私建房屋情况,压实主动整改责任。(黄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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