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至21日,鹤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新冠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分为5个小组,深入全区各街道乡镇、区直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地各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压实四方责任,宾馆、高速公路卡口、物流园等重点场所落实“外防输入”措施、闭环管理等情况,并督促各公共场所落实人员扫场所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执法检查后,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程序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召开会议审议,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助力科学防控、精准防控。(鹤城融媒 肖鹏 刘银师 杨雅屿 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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