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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守护城市公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时间:2022-11-26 15:16:30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 本文刊发于《怀化人大》杂志2022年第三期【深度】栏目,作者:吴俞贤

 

城市公园作为城市文化品牌传播的重要载体和老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文化活动场所,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营造开放舒适的城市公园,更是城市建设的文明进步之举。

《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作为我市颁布实施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时隔三年,条例的实施给怀化城市带来怎样的变化?条例接不接地气,有哪些不适反应”?今年7月起,怀化市人大常委会用两个月的时间,采取检查发现问题与督促重点整治相结合、执法抽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接受举报相结合、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执法检查“问效”

执法检查这一“法律巡视”监督利剑是否能真正发挥到位,关键看执法检查组是真抓实查还是走过场图形式。为此,本次执法检查紧扣条例规定,注重突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同时从程序上按照组织部署、自查动员、检查审议、督促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6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万干任组长,其他主任会议成员任副组长、各专委会主任任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并对执法检查进行了组织部署。

7月起,执法检查组向检查对象单位发出执法检查通知,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8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执法检查动员暨法律培训视频会议,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报告了我市城市公园的总体情况:全市城市公园总计194个,公园绿地总面积7789.6公顷,其中主城区城市公园46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28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4.6%。

8月底,执法检查组分成8个小组分赴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开展实地检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全程参加,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情况。

9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城市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报告分别从“加深了《条例》学习宣传、加强了工作组织领导、加紧了公园规划编制、加快了公园建设步伐、加大了管理执法力度”五个方面对《条例》实施3年来各级各部门作出的成绩进行了说明。

“2019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安排城市绿地建设养护资金1.3亿元”“把推进4大公园和6个游园建设”列为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主城区城市公园绿地面积较2018年新增117.79公顷”“各地均把公园建设纳入了此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中坡森林公园组建殡葬执法大队,劝阻制止新葬坟墓40余起,对老坟进行遮盖迁移”……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举了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城市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亮点,认为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客观、实际,值得肯定。

二次暗访“把脉

“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引进“二次暗访”机制。”李万千在执法检查动员会上对开展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提出要求。

近年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随机定路线,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执法单位、记者等组成暗访组,直奔现场收集资料、拍摄视频,形成暗访片和问题清单,为下一步“明查”提供问题线索,指明主攻方向,已经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规定动作。但在实践过程中,暗访查出的问题特别是现场交办的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反馈。为此,在本次的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方案明确要在各组开展明查的同时,再次派出暗访组进行“回头看”。7月底,执法检查组派出暗访组在全市开展第一轮暗访调研,形成暗访问题清单;8月底,各执法检查小组组织人员对照一轮暗访形成的问题清单进行第二轮暗访。

“《条例》实施以来虽然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有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很严重。”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提出,“‘二次暗访’机制的引入,让本次执法检查查出问题更实际、更全面、更客观。”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有的县市《条例》的宣传学习还停留在以文字张贴为主,相关部门通知对涉及本部门的条文内容不熟,大部分公园没有按照《条例》要求设置宣传栏及举报电话。

报告中提到,各地均存在规划编制进度总体滞后现象,包括市本级在内的各地均没有编制城市公园专项规划,公园规划仅零散分布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有的县市规划布局不优,城市公园及绿地规划未能留出合理空间,少量少、规模小,空间分布也不合理;各地鲜有将当地风土人情、地理历史等地域文化特色融入公园的规划设计中,公园中普遍没有可体现地域特色和总体景观风貌的标志性景观和特色形象。

同时,报告中明确指出各地的公园建设推进均不够有力,导致规划建设脱节,建设进度滞后,由于未建立规划与建设的协调联动机制,导致建设单位随意更改、调整规划;有些作为明确的民生实事项目,但因资金、拆迁等问题,建设速度严重滞后;大部分停工状态的公园因缺乏管理,杂草丛生、一片荒凉;普遍存在在公园建设中由于施工单位没有发扬工匠精神,导致工程建设质量差;已建成的公园配套设施普遍建设不到位。

通过二次暗访,执法检查组还发现,大部分地方管理执法未能落实落细,建设移交、日常管护、行政执法、安全管理均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主城区新建公园大多因建设单位不能及时移交管理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出现“建管脱节”;一些公园存在花草树木大量枯死无人养护、公厕臭气熏天无人管理、设施老化损毁无人问津、私搭乱建见怪不怪等问题;有的公园主管部门日常巡查形同虚设,有些县市区没有依据《条例》开展城市公园行政执法工作,没有行程执法案卷,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公园存在墙体倾斜、山体滑坡等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

“通过二次暗访形成的36个具体问题清单,比较真实地反映了目前我市城市公园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从报告列举的问题情况来看,我市在城市公园规划建设管理方面与其他同类市州比都还存在很大差距,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全面、客观、精准,建议交办问题时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集中审议“开方”

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检查《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运用集体智慧为怀化城市公园“建管用”建言献策。

“要依托各类平台载体,加大《条例》的宣传。”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法规实施的前提是知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加大社会宣传面,在醒目位置张贴关键条款、核心内容等方式,引导、激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让群众共同参与城市公园的建设管理。

“要用好用活《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我市城市公园的规划管理建设工作。”法规实施的重点是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作为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讲座、以案说法等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各部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改变有法不用、有法不会用的状况。

“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公园规划有关情况。”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要认真编制科学的城市公园专项规划,让公园成为居民便捷可达的生活空间,同时在规划建设中要融合怀化历史文化,体现本土特色,以匠心打造精品工程,为城市公园注人“灵魂”。

建好公园是前提,市民更直观感受到的是建好之后的使用管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增强管护意识,强化维护养护,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公园执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到实处,真正让公园颜值更出彩,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地方立法质量评估与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有着紧密的联系,通过执法检查,可以为立法质量评估提供法规实施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审议中,有委员提出,《条例》与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有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建议在下步对《条例》进行修正时予以考虑。

“老百姓喜欢的公园才是好公园!”两个月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用法治的力量守护城市公园,全力助推怀化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