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耀文率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沅陵县开展《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他强调,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文明行为,让文明新风塑造美丽沅陵新名片。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筲箕湾镇银华山村、二酉苗族乡乌宿村、明溪口镇胡家溪村,实地察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文明传承、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等情况,并召开立法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姜耀文指出,沅陵县荣获国家卫生县城等多项“国”字号金子招牌,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有关文明行为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务求家喻户晓、入脑入耳。要精准聚焦立法重点,疏理倡导鼓励的文明行为正面清单、应当处罚和禁止的不文明行为负面清单,明确文明行为应当采取的促进和保障机制、不文明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细化刚性执法手段,通过立法进一步明晰各个文明领域的执法依据、对象、主体和程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要始终坚持综合施策,把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丁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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