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2022年第十次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3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万千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2年第十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市委《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具体实施方案》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万千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小建,党组成员、副主任黄雪鸿、熊安台、向守清、姜耀文,党组成员、秘书长刘志良出席会议。副主任向建平、机关党组成员参加。
会议强调,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坚定信仰信念,常修常炼、常悟常进,坚定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懈奋斗的信心决心;要守牢底线红线,从严执行党规党纪,从严把好政治、权力、交往、生活、亲情关,形成“严新细实”优良作风;要锤炼过硬本领,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助力怀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会议要求,要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的精髓要义,始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工作,以法治方式保障人权事业发展。要始终加强法律监督,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法治建设各环节,在促进公正司法中保障人权;要始终树牢人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实施方案》是指导推动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书、路线图,要以政治标准重落实、以顽强作风促落实、以科学方法善落实、以责任清单保落实、以严肃纪律督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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