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怀化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办法》要求,市人民政府结合今年工作计划安排和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夯实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并形成了关于《市人民政府2022年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计划清单》情况的报告,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2022年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计划清单》显示,具体报告事项共有《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怀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疾控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情况》等16项,均已明细了承办单位、责任委室、报告时间等。
据悉,本年度确因工作需要须临时作出的其他重大事项,市人民政府将依据《怀化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之规定,按程序予以随时报告。(怀化日报记者 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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