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5月6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县生态环境局、司法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管理监督局、城市执法局、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等部门和企业以及部分乡镇,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和座谈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通道县河长办会同县水利局等部门在县城举行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宣传《长江保护法》。
据悉,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以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村村响及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共印发宣传手册8000多份,张贴公告和标语2000多张,积极营造了贯彻《长江保护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长江保护法》,对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加大了执法力度,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排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河里已经看不到什么渔船,也没什么人打鱼捕鱼了,禁渔禁捕已深入人心。”“《长江保护法》出台后,对非法采砂活动的处罚力度加大了,现在非法采砂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干部群众对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取得的成效纷纷表示肯定。
调研组在通道县城污水处理厂查看污水处理情况
为了有效推进《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调研组建议:一是要强化宣传和学习培训的力度,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内容。二是要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加大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要着力围绕河长制、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渔政管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四是要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多措并举,利用法治力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张怡青 李银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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