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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集中学习
时间:2021-04-09 09:50:33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集中学习

4月8日下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集中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宏林参加学习。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委)负责人为大家授课。他着重讲解了《长江保护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并结合其中的法律条款阐述了该部法律呈现的树立绿色发展规矩、建立流域协调机制、强化政府管理责任、推进流域休养生息、加强长江资源保护、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推行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八个亮点,帮助大家加深了对这部新出台法律的理解和认识。

胡宏林在专题讲座结束后指出,《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长江流域保护的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法律的出台,对依法保护长江“母亲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大意义。

胡宏林强调,长江流域共包括19个省、790多个县,靖州属于其中之一。要结合靖州实际来学习贯彻这部法律,充分认识宣传、实施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要根据法律规定严格规范县内各江河流域范围的生产生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听取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对《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好《长江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用实际行动将我县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好,共同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泽海 邱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