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2021年第二十三次会议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11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石希欣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1年第二十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上、在参观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党组副书记李万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干太,党组成员、副主任蒋丙生、杨一中、梁永泉、姜耀文,党组成员、秘书长刘志良出席会议。副主任向建平、机关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意义、重大作用,准确把握发展数字经济的基本要求、重点方向,努力提高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思维能力和监督服务能力。要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持之以恒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抓好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要深刻认识我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重大意义、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不断增强自豪感、自信心、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转化为履行职责、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落实“四个面向”要求,紧盯科技创新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加强监督和支持,以人大之为大力推动“创新兴市”。
会议强调,要再学习、再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做到提高站位、学深悟透,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严肃问责,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认识提升到位、报告及时全面、落实精准无误。
会议还听取和研究了其他事项。(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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