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暨机关党组第十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学好“四史”,永葆初心、永担使命》《以史为鉴、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精神,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省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刘莲玉在全国人大代表怀化小组和省人大代表怀化第三小组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干太,党组成员、副主任杨一中、梁永泉、向守清、姜耀文,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刘志良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机关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常委会副秘书长等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学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讲话精神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加强调研,提出建议,强力推进重点改革落地见效,助推科技进步,推进创新发展。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推动有关问题解决。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突出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实施的力度,推动依法治市高质量发展,从怀化发展实际出发,抓好科学立法,在推动法治怀化建设过程中体现人大担当、发挥人大作用。要切实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和重要要求,结合怀化实际,找准特色,主抓特色,突出特色,推动怀化特色产业发展,切实抓好生态保护,处理好生态保护和民生的关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要在思想上不松懈、落实上不松动、组织协调上不松劲,巩固成果,提高成效,把办实事与人大工作职责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为民办实事具体行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安全问题的防范,切实抓好机关安全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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