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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三、四次全体会议 会议决定五月底左右召开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时间:2021-04-23 02:55:17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三、四次全体会议

会议决定五月底左右召开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4月21日至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三、四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出席。会议决定:5月底左右召开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向社会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在会上作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干太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志良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下称城乡规划“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环资委的书面调查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关于全市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全市教育工作和市本级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市人大环资委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有关报告。

 

 

 

 

 

会议分组审议现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强调,生态环保工作要坚持真学真抓,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真管严管,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不能降低的底线;要坚持真改实改,坚决防止和杜绝“纸面销号”、“表演式问责”等问题。城乡规划“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工作要更加重视规划的科学性,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民建房提供更科学的规划依据;要更加重视规划的法定性,严格落实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报告制度,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要更加重视规划的执行力,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联动执法,重拳出击,实行“零容忍”,形成震慑警示效应。

 

会议指出,《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工作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规起草、修改的全过程,使党的主张和意图充分体现到立法工作中;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法规起草、修改的全过程,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立法;要把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贯穿法规起草、修改的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最大限度汇集民智、凝聚共识,使法规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2次、83次主任会议。(李江)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三、四次全体会议

会议决定五月底左右召开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4月21日至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三、四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出席。会议决定:5月底左右召开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向社会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在会上作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干太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志良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下称城乡规划“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环资委的书面调查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关于全市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全市教育工作和市本级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市人大环资委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有关报告。

 

 

 

 

 

会议分组审议现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强调,生态环保工作要坚持真学真抓,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真管严管,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不能降低的底线;要坚持真改实改,坚决防止和杜绝“纸面销号”、“表演式问责”等问题。城乡规划“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工作要更加重视规划的科学性,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民建房提供更科学的规划依据;要更加重视规划的法定性,严格落实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报告制度,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要更加重视规划的执行力,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联动执法,重拳出击,实行“零容忍”,形成震慑警示效应。

 

会议指出,《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工作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规起草、修改的全过程,使党的主张和意图充分体现到立法工作中;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法规起草、修改的全过程,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立法;要把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贯穿法规起草、修改的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最大限度汇集民智、凝聚共识,使法规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2次、83次主任会议。(李江)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三、四次全体会议

会议决定五月底左右召开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4月21日至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三、四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出席。会议决定:5月底左右召开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具体召开时间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向社会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在会上作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干太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志良在会议分组审议时进行发言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下称城乡规划“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环资委的书面调查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关于全市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全市教育工作和市本级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市人大环资委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有关报告。

 

 

 

 

 

会议分组审议现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强调,生态环保工作要坚持真学真抓,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真管严管,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不能降低的底线;要坚持真改实改,坚决防止和杜绝“纸面销号”、“表演式问责”等问题。城乡规划“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工作要更加重视规划的科学性,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民建房提供更科学的规划依据;要更加重视规划的法定性,严格落实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报告制度,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备;要更加重视规划的执行力,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联动执法,重拳出击,实行“零容忍”,形成震慑警示效应。

 

会议指出,《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工作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规起草、修改的全过程,使党的主张和意图充分体现到立法工作中;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法规起草、修改的全过程,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立法;要把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贯穿法规起草、修改的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最大限度汇集民智、凝聚共识,使法规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2次、83次主任会议。(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