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在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百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六稳”“六保”等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8436件,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涉疫犯罪,依法批准逮捕25人,提起公诉40人。积极服务源头治理,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采取远程视频提讯等方式保障疫情期间正常办案秩序,对看守所开展全封闭同步检察监督。落实落细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措施,安排300余名干警下沉社区乡村参与联防联控、赴企业助力复工复产。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体现检察担当,市县两级院帮扶的32个村7842名贫困群众全部脱贫,起诉侵吞扶贫惠农资金等涉农犯罪15人,为38名受到犯罪侵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司法救助金41.2万元。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五佳国家司法救助事例”。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102人,统筹推进15件非法集资案件办案、追赃、维稳工作。精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一江六水”系统联治等专项行动,起诉非法捕捞、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64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6件,责令被告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2.7万元。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主动服务、平等保护、少捕慎诉理念,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检企同堂培训、检察开放日活动,起诉强揽工程、侵犯知识产权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犯罪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不批捕19人、不起诉32人,对6名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督促长期未结的3件涉民企案件结案。鹤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民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两名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经营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忠实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与监委进一步完善办案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7件59人,提起公诉50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人,原县处级干部7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犯罪1人,查办的杜少平“操场埋尸案”背后职务犯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二、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怀化建设,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59人,起诉5100人。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起诉周某某间谍案,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7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41人,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71人。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依法起诉84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纠正漏捕漏诉14人,对量刑畸轻的提出抗诉4件。市检察院在办理蒲某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中追诉运输7000余克毒品的漏罪,经抗诉蒲某某由死缓改判为死刑,案件已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高质量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严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法治底线,以全介入、零退补、零延期高质高效推动案件按期清结,全市检察机关进入起诉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清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885人,纠正漏捕漏诉17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8人,依法不予认定涉黑涉恶犯罪45件。办理了向某某涉黑案、覃某某涉黑案、吴某某涉黑案等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秩序和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全力推动“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移送“保护伞”线索77件,对涉案财产处置提出意见25条、涉及金额4300余万元,对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提出50件检察建议并全部得到回复采纳。服务行业清源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市检察院及4个基层院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接访通道,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回复,依法化解33件“硬骨头”信访积案,促进案结事了。努力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报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类案分析报告12篇,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5件,与住建等部门共同落实促进窨井盖安全的“四号检察建议”。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沅陵等基层院深入40余个乡镇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洪江检察院对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被《湖南日报》报道,通道县检察院把“侗族款约”融入办案促进社会关系修复。
三、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毒奶粉”“假保健品”等问题, 组织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4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5件。会同县检察院针对某母婴用品店将营养粉宣传为配方奶粉问题,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开展行业整顿。
全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性侵,拉拢、诱迫参与有组织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130人,对量刑畸轻的提出抗诉1人。依法对实施引诱、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等犯罪的欧阳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7名被告人被判处10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8场次,提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等检察建议6件。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103人,对依法不起诉的25人积极开展帮教矫治。
更加注重检察人文关怀。对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不起诉1056人,为115名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99.6万元。辰溪县小龙门村原村支部书记谢某某因公被人报复砍伤,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并为谢某某申请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133名农民工起诉讨薪99万余元,办理3件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的支持起诉案件。溆浦县检察院支持未成年残疾人李某某提起民事诉讼,帮助其追索到每月1060元的抚养费。
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组建重罪、普通犯罪、经济犯罪等专业化办案部门或办案组,刑事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9.4%。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6.7%,55%的案件以简易或速裁程序审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诉讼效率提升。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4件、撤案35件;纠正漏捕112人,纠正漏诉14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2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59人,监督财产刑执行44件,针对病犯未及时收押收监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件,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86人。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对民事审判违法情形和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7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2件。中方县检察院对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开展监督,针对案件中被扣押的机动车作报废车处理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为当事人挽回2万元损失。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对行政审判违法情形和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6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提出检察建议74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参与化解行政争议4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洪江市检察院通过调查核实、参与调解,与行政机关共同化解了一起持续10年的林权纠纷。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0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04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开展潇湘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围绕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不善等问题立案16件。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发出358件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落实。对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与行政机关通过会商整改等方式共同修复受损的公共利益。靖州县检察院针对部分水电站建设影响鱼类生存环境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与相关单位共同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投放鱼苗18万尾。
五、夯实转型发展根基,着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3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市检察院建设院史陈列室提升干警职业荣誉感,开展“光影铸魂”等传承红色基因活动。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改革后两级院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7%,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组建业务部门,形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新布局。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265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8次,强化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对案件质量的监管责任。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组织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督促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
以战略思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一体化办案”“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形式加强实战培训,推动补齐短板、人岗相适。全市有4名干警在全省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获奖,21人次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市检察院提拔任用17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警。市检察院80后中层干部占比达到47%,有6个基层院配备了80后班子成员,队伍梯队建设稳步加强。
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刻汲取杜少平“操场埋尸案”、曾佑光案教训,举一反三开展积案清理、廉政风险点排查等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3名违纪违法人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对芷江县检察院等8个基层院党组开展巡察,本届党组对全市13个基层院党组的巡察已全覆盖。从严防控办案廉政风险,对不捕、不诉、撤诉等157件案件开展评查,报告过问、干预、插手司法案件记录47条。
六、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诉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协办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对我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40余条意见逐条制定落实措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观摩、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75人次。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和社会监督。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严格重新审查,对法院判处无罪的案件逐案评查并落实司法责任。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2条、案件程序性信息7667条、法律文书3390份,对14件有争议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增强,服务产业园区等工作机制需要不断健全;二是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高,刑事诉讼主导责任需要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履行还不够全面,公益诉讼检察的治理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结构和干警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要求,两级院班子成员年龄老化问题比较突出,高学历专业人才较少;四是检察官业绩考评等司法责任制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还是我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首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怀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清单管理办法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落细落实。健全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持之以恒推进理想信念教育,锤炼全市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第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精准发力。主动对接打造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节点和重要枢纽,严厉打击影响营商环境的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继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积极服务乡村治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实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相结合的生态检察模式。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司法保护,落实司法救助、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服务民生制度。
第三,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高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步降低案件比,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改革,不断优化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着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提升办案质效为抓手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案件。落实与监委的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
第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人才兴检战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以实战为导向加强专业化培训。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完善流程监控、案件评查、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办案质量监管体系。坚决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大力整治“顽瘴痼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立健全上派下挂、检察官逐级遴选等机制,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院检察长换届工作,着力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奋发有为,忠诚履职,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怀化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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