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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市人大机关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0-06-29 01:13:00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2019年度市人大机关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编制88个,其中行政编制65个,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9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个,2019年年底实有在职人员79人,临聘人员7人,内设办公室、联工委、研究室、法工委4个工作机构,民侨外委、监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业委、环资委、法制委、社建委8个专门委员会,共计12个部门。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立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事任免工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服务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9年市人大机关总支出222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8.37万元,社会保障和服务支出28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2万元,2019年结转结余46.4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2228.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8.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43万元,资本性支出41.64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
        2019年,我机关“三公”经费各费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且较预算金额有不同程度的结余,“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4.03万元,同比降低16.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27万元,同比降低16.1%,;公务接待费支出7.76万元,同比降低21.22%。
        (二)专项支出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一)对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方面进行控制监督,严格遵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岗位,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明确固定资产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采购、验收、登记、维护、保管、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使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责任落实到人。
        (三)根据《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和程序购置固定资产,对已不能使用或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具体由办公室行政科填报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金额较大的资产还需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待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处置。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2019年度,我机关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未超预算,且较上年同期有明显下降。
        (二)狠抓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有效运转。
        1.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在机关财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资产管理、会务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
        2.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未突破上年。
        3.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4.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三)工作实际绩效。
        一年来,在中共怀化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作出决议决定3项,交办审议意见9件,对市政府4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为推进怀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常委会举办专题讲座7次;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9件次,报送工作信息49件次;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对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跟踪监督农村村庄建设工作;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渔业法、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政府整治污染突出问题;将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情况纳入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范围;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综合报告和市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上线运行,听取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整改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报告,对市住建局等3个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听取和审议文化产业发展、民族地区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报告,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开展集中视察,视察报告交政府研究处理;围绕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开展调研,调查报告提出的各级政府及国有企业要认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等建议得到较好落实。认真开展《加快县乡村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医保、医养、医卫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医疗保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医养结合工作专项报告,跟踪督办代表视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落实。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宗教、消防等方面的监督,督促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审议意见和宗教工作、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主题活动,推动一批民生问题得到解决。
        第三,坚持推进“法治怀化”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依法治市的人大职责使命。制定《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推进《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立法,组织开展《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对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调研,扎实开展工作评议,支持市监察委依法独立行权,听取和审议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围绕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深化“司法公正怀化行”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巡视”,组织开展禁毒“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助力“三城同创”工作,对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即将实现网上远程报备。
        第四,坚持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决定和任免权。依法履职议大事,督促政府制定了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办法,并首次听取和审议政府年度拟报告的重大决策事项计划清单,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等11项法定内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11项其他重大事项。严格程序抓任免,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名,其中任命11名,决定任命4名;免职29名,决定免职4名;接受辞职4名;通过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委员4名;决定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1名。
        第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全年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62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88人次。推进“双联”工作,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固定联系5名市人大代表。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推进代表进工作室常态化、制度化,各级人大代表主动进工作室开展集中学习、联系群众,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4860件,推动解决3820件。继续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四带头四争当”主题活动。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对7件代表建议重点处理件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7个重点单位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一府一委两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期间收到的279件及闭会期间收到的4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解决或部分解决170件,占60.07%。
        第六,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提高担当作为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强化能力建设,开展禁毒法、预算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专题法制讲座,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履职能力提升班。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机关办文规范化、办会精准化、服务精细化、协调高效化建设,人大信息化工作平台建成投入使用。成功创建市级文明红旗单位,统筹抓好机关老干、工会、妇女、信访等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委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