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30日讯 记者赵志高) 6月30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从7月1日起,《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该市农村依法建房将“常态化”。
《条例》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耕地保护、规划内容、建房审批与管理、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供水供电单位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进一步理顺和破解了村庄规划与村民建房“谁来管,怎么管”的基层治理问题。据了解,怀化是我省第一个将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一体化立法的市州。
“《条例》很有‘怀化特色’,针对性强。”怀化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罗建国介绍,《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是经反复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才出台的,符合怀化实际,很接地气。其中,怀化境内生态环境优美、民族特色浓郁的传统建筑众多,为此,《条例》就明确规定:村民建房应当立足本村的村庄文化、建筑风格等特色,保护已有的传统建筑,在法律层面上加强了对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条例》的出台,不仅让村民建房有法可依,更有利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怀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佑长说,以后村民未经审批擅自建房的,不仅会受到法律严惩,供电、供水单位也不会给其办理供应或者接入手续。单凭这一条,就会有力遏制农村建房乱建现象。怀化将加快步伐把《条例》落实、落细,让农村依法建房成为常态。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网站APP二维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