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至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副主任张干太、向建平、蒋丙生、蒙汉、梁永泉,秘书长刘志良及委员出席。副市长欧阳明、邓小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远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百坚列席。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环资委关于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关于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20年局部修改)有关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说明及市人大环资委关于审议意见的书面报告,有关人事事项、拟任职务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下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开展了专题询问,与会委员、代表重点就“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提问。
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有关报告。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有关具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20年局部修改)的审议意见、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石希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强调,规划工作要进一步提升标杆、提高质量,增强规划编制的宏观性、战略性、特色性、协同性和可操作性。既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稳定性和约束性,防止规划随意变更、因人而异等问题;又要坚持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动态调整原则,依法依规对不适应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分进行微调。
会议指出,《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要认真落实好“立法要少而精、简便管用”“充分发挥好人大立法主导作用”这两条原则,征求意见再深入一些,宣传方式再丰富一点,条款设置更精准一些,文稿打磨再细致一点,确保条例立得住、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
会议要求,土地管理法和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和杜家毫书记具体批示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入摸排,弄清底子,完善台账,综合施策,分类处置。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快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实现农房建设规划全域管控。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增强村民法治意识。
会议指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收支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抓好“六稳”“六保”工作。要全力以赴打赢“三大攻坚战”。要统筹做好防汛抗灾、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既要通过依法履职加强对各项工作监督,又要冲锋在前,主动参与防汛抗灾、安全隐患排查等具体工作,以怀化的安全稳定为全省全国安全稳定作出贡献。(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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