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5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暨机关党组第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6日、5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关于健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大检查大整顿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干太,党组成员、副主任蒋丙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刘志良出席会议。副主任向建平、机关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常委会副秘书长等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按照“再排查、再加固、再落实”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突出抓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决落实“六保”工作任务;坚持精准精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政治责任抓好落实,严格追责问责。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围绕“六保”工作任务、脱贫工作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明确各委室工作责任,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提高开展作风大检查大整顿行动的思想认识,把握工作要求,压实各级党组织、各委室及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时间节点严格检查问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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