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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0-08-19 00:43:53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关于全市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市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更好地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怀化市人大民侨外委深入到5个自治县开展调研。

一、自治条例修订及单行条例制订基本情况

我市5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都是在2007年左右修订的,至今已有10多年时间。为适应新时代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5个自治县先后启动了自治条例修订工作。通道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后,于2019年5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新晃和麻阳计划今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靖州和芷江计划2021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近几年来,5个自治县结合实际,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特色产业发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内容,先后制定了10部单行条例。

二、实施成效

(一)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一是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条例颁布实施后,民族自治地方县委、政府千方百计谋发展。2009-2019年,5个自治县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实现了大幅度增长。新晃GDP年均增长13.56%,2019年比2009年增长4.56倍;通道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6.1%, 增长4.46倍。二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截至2019年底,5个自治县累计实现贫困人口脱贫68200户252686人,先后实现了脱贫摘帽目标。三是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各自治县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靖州现有杨梅种植面积10万亩,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6.8亿元。麻阳自2014年实施《柑桔产业发展条例》以来,县本级财政每年安排柑桔产业发展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推动了柑桔支柱产业发展。去年,该县冰糖橙等柑桔年产量近50万吨,年产值达18亿元。通道的黑老虎、钩藤、青钱柳等中药材产业发展来势良好;新晃“小黄牛”和芷江的“芷江鸭”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民族文化得到有效传承和发展。新晃《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实施后,将《跟我学侗语》一书纳入了中小学课堂教学,在全县中小学生中推广侗语学习。靖州在三锹、职中等学校开办“苗族歌鼟”班,举办杨梅节暨飞山文化旅游节等节会活动,通过各种民族节会传承民族文化。通道的“大戊梁文化”,2006年7月被列入湖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该县每年举办的“大戊梁歌会”,在湘黔桂三省(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6个村入列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有169个村纳入国家级传统村落。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靖州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后,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5%以上,被评为全国绿色小康县和全国生态示范区;2017年以来,该县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有效遏制了“乱砍树、乱开矿、乱建房、乱用火、乱葬坟”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芷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在卫生城市创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县被评为全国卫生县城。特别是5个自治县通过逢十周年庆典活动推动,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有效开展。2019年靖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其他4个自治县正在强力推进示范县创建,为我市在2023年前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2019年,新晃县委、麻阳高村镇人民政府以及通道、芷江、靖州各一名个人,在中央民族会议暨国务院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各自治县结合本地实际,与接边民族地区加强经济和社会稳定协作,实施了“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边界居民联谊、经济活动联赢、平安边界联建”等创新举措,有效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条例宣传力度不够。我们调研时发现,各民族自治地方党员干部对条例学习不够、了解不深;由于宣传方式方法单一,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不高。2019年,通道新修订的《自治条例》颁布实施后,单独明确了4天法定假期,本县干部群众才印象深刻,才知道自治县可以制定自治条例。自治县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对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二)条例实施落实不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实施细则难出台。自治县制订的条例,一般要求条款内容宜粗不宜细,对相关事项只能作原则性规定。调研发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5个自治县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实施细则难出台,从而导致条例难以实施到位。比如,通道《侗寨保护条例》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做保障,资金问题已成为实施细则难以出台的主要障碍。二是相关配套资金减免政策难落实。靖州《自治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安排的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治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除或者减少配套资金的照顾”,但在具体项目实施中这一优惠政策得不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仍需同非自治县一样承担不同比例的项目资金配套。这一问题,在其他4个自治县同样存在,普遍反映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很大。2018年,芷江用于项目的配套资金支出达1.18亿元。三是自治县人才难培养。自治条例对自治县人才的引进、培养虽作了一些规定,但都比较粗,吸引力不强。自治县公开招录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非本县籍考生在服务一定年限后调走的现象非常突出。近几年来,自治县通过努力,积极争取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支持,设立部分岗位,专门招录自治县籍考生,但人才流失的现象依然严重。

(三)民族特色体现不够。从我市5个自治县条例制订、修订的情况来看,5个县的10部单行条例针对性强,但自治条例大同小异,特色不突出的问题十分明显。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前期调研不充分。在修订的过程中,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特色产业、民族文化、民族医药、民族工艺等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内容,在自治条例中体现不充分。二是汇报衔接不充分。修订过程中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汇报对接不够,主动争取省直相关部门支持的力度不够,实施后立法变通权落实难。

(四)民族立法力量不够。机构改革后,我市5个自治县人大都没有单设民侨外委,而是合并在教科文卫委,机构名称定为“教科文卫委(民侨外委)”,人员配备上也相对较弱。2018年《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后,省人大常委会明确民族立法工作由省人大民侨外委负责。我市自治县立法工作,有的是民侨外委负责,有的是法制委负责,而且两个委室都缺少专业的立法人才,立法力量严重不足。

 

四、几点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的民族立法格局,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在条例制定、修订的过程中,自治县要成立专门的班子,深入开展前期调研,认真研究上位法和上级有关精神,找准本地经济文化特点,找准制约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自治条例的修订和单行条例的制定,更好地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要主动作为,争取更多支持。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加大指导、支持力度。指导自治县结合实际,突出自治条例的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帮助自治县用足、用活、用好相关民族政策。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向省直相关部门汇报,帮助自治县落实条例中有关减免配套资金、财政转移支付、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给我市自治县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依法依程序运用好立法变通权。

(三)要注重效果,加大落实力度。一是及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修订后,督促自治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及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注重实施效果。二是强化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条例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加大条例实施力度。条例颁布实施后,要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严格执行和落实条例的具体要求,努力增强条例实施效果。

(四)要充实力量,提高立法质量。要针对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民族立法的新要求,自治县人大要整合立法力量,在机构、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把懂法律、懂专业的人员集中到县人大民侨外委或法制委,充实民族立法力量。要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素质,努力提高民族立法质量。

 

(本文刊发于2020年7月31日出版的《怀化人大》杂志第三期“调研”栏目,作者:谢顺电)